施工许可证延期时间和次数,施工许可证延期怎么办理

张强律师 法律咨询 2023-02-21 23:57:37

导读:施工许可证延期时间和次数,施工许可证延期怎么办理,市建设局办事大厅窗口收验材料。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材料(或补正材料)

施工许可证延期时间和次数,施工许可证延期怎么办理

施工许可证延期,最近不少朋友在找施工许可证延期怎么办理的相关介绍,法律界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施工许可证延期时间和次数:

市建设局办事大厅窗口收验材料。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即时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澄清、补充的有关情况或文件,或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材料(或补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当场制作《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自收到之日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建设局签发加盖建设局印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准予延续决定书》。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或者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延期的,制作《不予延续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发送当事人。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一、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二、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简述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和延期的处理方式: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个月。即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1、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3、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合同的工期。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是: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等。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针对施工许可证延期时间和次数,施工许可证延期怎么办理的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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