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行政处罚公开原则,行政处罚的哪些信息应当公开,行政处罚中的以下信息应当公开: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就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2、如果作出的行政处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应当公开。如果行政处罚无效或者撤销的,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公开,最近不少朋友在找行政处罚的哪些信息应当公开的相关介绍,法律界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行政处罚公开原则:
行政处罚中的以下信息应当公开:
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就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
2、如果作出的行政处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应当公开。如果行政处罚无效或者撤销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行政处罚主体包括哪些
1、中央机关及其机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2、行政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具体处理和承办各项行政事务的内部组织、派出组织和临时组织;
3、非政府组织及个人: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实施行政行为的后果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
第四十八条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
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2、行政处罚公开原则:
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包括以下内容的公开:
一、行政处罚的依据要公开。也就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就要事先公布,让人民了解。
二、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过程要公开。也就是给予什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是什么要公开。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因此,行政处罚
决定书可以公开。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
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
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
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针对行政处罚公开原则,行政处罚的哪些信息应当公开的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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