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地和居住地的区别,住所地和居住地的区别

张强律师 法律咨询 2023-02-20 15:21:56

导读:住所地和居住地的区别,住所地和居住地的区别,【法律分析】1.定义不同 住所地是指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方。2.地址不同 公民住所地即有效的公民身份证上的地址或者有效的户口簿上的地址。这个地址一般情况下是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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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所地和居住地的区别:

【法律分析】
1.定义不同 住所地是指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居住地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期限的地方。2.地址不同 公民住所地即有效的公民身份证上的地址或者有效的户口簿上的地址。这个地址一般情况下是不变的。 居住地则可变以动。3.确认方式不同 自然人的户籍所在地一般是以其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为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一般是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地址为准。4.法律规定不同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 第二款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何区分住所和居住地:

自然人的住所,指自然人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场所。 住所是指一人以久住的意思而居住的某一处所。包括主客观两个构成因素:一是在一定的地方有居住的事实,二是在一定的地方有设立“家”的意思 住所与居所不同。居所指自然人暂时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场所。一个自然人可以有多个居所,但是只能有一个住所。 我国现行民法规定,自然人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所谓“经常居住地”,指自然人离开住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治疗的除外。自然人由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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