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不安抗辩权什么意思

张强律师 法律咨询 2023-02-20 02:13:59

导读: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不安抗辩权什么意思,一、不安抗辩权什么意思1、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已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在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不安抗辩权什么意思

不安抗辩权什么意思,最近不少朋友在找不安抗辩权什么意思的相关介绍,法律界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一、不安抗辩权什么意思
1、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已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在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5)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
先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虽然都是针对双务合同中有履行先后顺序的情况适用,但两者之间的区别是较为明显的。一方面,先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针对后履行一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而享有的抗辩权。另一方面,在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不仅要互负债务,而且双方的债务应形成对价关系,这样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才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二而在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虽然要互负债务,但法律并未强调双方所负有的债务应当具有对价性一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并不仅仅是针对后履行一方不履行行为作出的,抗辩与后履行一方的行为之间并不一定具有相应性。

2、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用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不安抗辩权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据变更为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第六十九条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注: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以上法律依据变更为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八条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针对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不安抗辩权什么意思的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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