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劳资纠纷时有发生。如果不了解劳动法的基本知识,就无法为劳动者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无法为用人单位有效防范风险。 为此,笔者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劳动法律知识实用问答》,言简意赅,一目了然。 一.非全日制就业1。什么是非全日制就业?非全日制雇佣制指的是计时工资原则,即工人在同一时间
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劳动争议经常发生,如果不了解基础的劳动法律知识,对于劳动者来说不能很好地维护权益,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不能有效地防范风险。为此,笔者为大家编写了“劳动法律知识实务问答”,一问一答,简洁明了。
一、非全日制用工
1、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兼职吗?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4、非全日制用工有试用期吗?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
5、非全日制合同如何终止?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6、终止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7、非全日制用工计算和支付报酬有哪些要求?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8、非全日制用工适用带薪年休假、加班加点、医疗期等规定吗?
非全日制用工不适用带薪年休假、加班加点、医疗期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条链接】《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一条
9、非全日制用工如何缴纳社会保险?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法条链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
二、劳务派遣
1、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2、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3、劳务派遣中谁是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4、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应当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即: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5、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有什么要求?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6、对被派遣劳动者工资支付有什么特殊要求?
(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法条链接】《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7、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哪些义务?
(1)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被派遣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2)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3)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4)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5)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6)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7)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声明:本问答以笔者所在的江苏省政策为基准;文章观点只作参考,切不可作为决策依据,具体问题还请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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