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第六十条处罚规定,消防法60条司法解释

张强律师 法律咨询 2023-02-18 03:25:02

导读:消防法第六十条处罚规定,消防法60条司法解释,第六十条是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消防安全职责、义务的一些行为如何处罚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

消防法第六十条处罚规定,消防法60条司法解释

消防法第六十条,最近不少朋友在找消防法60条司法解释的相关介绍,法律界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消防法第六十条处罚规定:

第六十条是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消防安全职责、义务的一些行为如何处罚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五条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由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五十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职务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第五十七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查处。

2、堵塞消防通道违反了消防法哪一条:

堵塞消防通道违反了消防法的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堵塞消防通道的,会被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会被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可以挪用、拆除、埋压和圈占消火栓。也不允许临时占用消防通道。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单位堵塞消防通道的,会被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会被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针对消防法第六十条处罚规定,消防法60条司法解释的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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