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救济金多少钱,失业补助金是什么

张强律师 法律咨询 2023-02-17 20:32:50

导读:失业救济金多少钱,失业补助金是什么,失业补助金即失业救济金,是指劳动者暂时丧失工作和劳动收入后,在等待就业期间,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是在今年疫情形势下,国家为稳就业、保就业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救助措施,严格说来不属于失业保险金的范畴,是对于失业人员的补助或是救

失业救济金多少钱,失业补助金是什么

失业救济金,最近不少朋友在找失业补助金是什么的相关介绍,法律界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失业救济金多少钱:

失业补助金即失业救济金,是指劳动者暂时丧失工作和劳动收入后,在等待就业期间,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是在今年疫情形势下,国家为稳就业、保就业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救助措施,严格说来不属于失业保险金的范畴,是对于失业人员的补助或是救助,让那些在疫情期间因为受到疫情的影响,而不符合失业保金领取条件的人员采取的暂时救助举措。其目的是帮助失业人员渡过失业期间的生活困难,尽快找到新的工作,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为三个月到半年左右。
申领失业补助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
2、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不足1年;
3、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参保当月不享受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次月到账。2020年3月至本市政策出台前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一次性申领符合条件月份的失业补助金。(注:须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不能同时领取。)
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失业保险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参保后再次失业时,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符合条件的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失业救济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法律分析: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申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交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针对失业救济金多少钱,失业补助金是什么的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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