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居间费用最新规定标准,居间费的标准,一、居间合同国家收费标准在居间收费标准上,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居间合同的费用范围,《民法典》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例如:1、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
居间费用最新规定,最近不少朋友在找居间费的标准的相关介绍,法律界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居间费用最新规定标准:
一、居间合同国家收费标准
在居间收费标准上,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居间合同的费用范围,《民法典》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例如:
1、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2、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3、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居间合同中委托人跳单的后果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三、居间合同参照委托合同的适用
对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规定,中介合同当中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委托合同,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定:
1、关于中介人的赔偿规定,有偿的中介合同,因中介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中介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委托人或者中介人可以随时解除中介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3、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中介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居间费税务新政策:
房间费的收税规定:
1.在一次居间费中,费用不足4000元的,应收取800元个税;
2.居间费用超过4000部分的,按20%的税率征收缴纳个税;
3.如果是大额居间费,税率可高达40%。
居间人,是指在居间活动中为委托人充当牵线搭桥、提供订约媒介的当事人,与中介、经纪人等性质一样。
居间人的主要权利是当居间成功时,从而取得约定的报酬,也就是所谓的“居间费”;但前提条件是,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以及合同的成立必须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
另外,居间费的合理范围一般为项目合同总价的2%-5%(根据行业不同,有所差别);且一般居间费属于个人独立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报酬,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所以应属于劳务报酬性质。
然而,当居间人获得的居间费越高,那么相应的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负(20%-40%)也越高,除此以外还要交增值税、附加税;且到年底的时候,还会与个人的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如当居间人获得某项工程的居间费100W,需要缴纳的个税为:100W*(1-20%)*40%-7000(速算扣除数)=31.3W,现行优惠期间,免征增值税(3%)、附加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三条规定: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四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八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针对居间费用最新规定标准,居间费的标准的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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