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重庆公积金中心电话是多少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9-12 15:07:12

导读:法律分析:目前重庆现暂不能以个人名义缴纳公积金。重庆公积金缴费应该由单位办理,个人不办理。重庆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缴存只针对单位的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缴存住

法律分析:目前重庆现暂不能以个人名义缴纳公积金。重庆公积金缴费应该由单位办理,个人不办理。重庆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缴存只针对单位的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未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重庆公积金中心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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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一般都指住房公积金,是公民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我们买房,在银行办了分期付款,这是就要用到公积金。那么在重庆怎么才能提取出住房公积金?又需要哪些手续呢?下面法律界网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到您。

重庆地区的公积金提取:

受理地点

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注: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需填表格

1、职工个人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2、单位填写《单位提取职工公积金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

3、单位填写《职工使用提取公积金明细表》(一式一份/每批)

4、单位填写《重庆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一份/每批)(盖单位预留印鉴)

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注意:

1.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

2.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本息提取。

以上就是法律界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提取重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资料,如果有要用公积金贷款的朋友,可以参考上边的资料,虽然说每一个地方的规定会不同但是这应当是基本条件,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界网相关律师。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重庆公积金,重庆公积金中心电话是多少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重庆公积金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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