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精选6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
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精选6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
一、领导小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二、预防措施:
1、活动前对幼儿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本次集体活动的全过程。
3、需要车辆的活动,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在园幼儿园集体活动服务。
4、活动前,园方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察看活动器械(具)、设备、设施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应急程序:
在集体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告和报警:发生事故立即报。园外集体活动中的交通事故应当首先报警,然后上报。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幼儿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
3、重大事故的处理移交上级相关部门。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为了预防和减少园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发生,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xx市青少年保护条例》、《xx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园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发园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很多,也比较复杂,由园方教育管理和幼儿方面的因素,也有车辆和活动场地方面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园方未对幼儿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老师疏于管理、幼儿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
二、预防办法
1、出发前对幼儿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本次园外集体活动的全过程。
3、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园外集体活动服务。
4、活动前,园方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察看活动器械(具)、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把园外集体活动委托给有资质的旅行单位,并要旅行单位为此次活动购买保险。
三、处理程序
在园外集体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告和报警
一般事故三天书面报告局办和业务科室,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局办、区青保办和业务科室,可先口头后书面。园外集体活动中的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的幼儿送往就近区级以上的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4、如果事故是由园方管理和幼儿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园内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活动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幼儿园要与活动场所、旅行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3为确保“六一”活动的顺利开展,遏制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家长和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加强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密切关注“六一”期间的自然灾害和可能成为不稳定因素事件的发展动态并及时通报。
2.活动前召开教职工会议,对师生安全和活动安全作认真细致要求。
3.组织召开处理突发事故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
4.检查督促各部门责任人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及时、准确、全面地上报和发布信息。
6.当遇到突发事件,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重大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控制事故的损失。
二、报告程序
突发事件的报告顺序:发现人——部门负责人——学校领导——教育局。
三、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一)拥挤
1.各班保教人员在活动组织前对幼儿进行安全常识教育。
2.上下楼梯时,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分班级逐次下楼,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保教人员负责维护秩序。
3.发生事故,教师要迅速组织指挥幼儿及家长疏散,领导要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六一”活动中的'安全事故
1.活动前教师要对幼儿和家长进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幼儿和家长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2.各班教师要认真地组织好幼儿有序演出及家长观看。
3.安全保卫组要注意加强巡视,注意看好大小门,维持好整个活动中的纪律和秩序,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报告领导。
4.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教师要保护好幼儿,及时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
四、奖惩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表彰奖励。
1.在处理紧急情况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救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2.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抢救幼儿、教职工和家长有功者。
3.及时准确报送紧急情况,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4.为处理紧急情况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5.其他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对发生的紧急情况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
2.在处理紧急情况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3.领导干部未及时到达现场组织应急处置。
4.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够,导致紧急情况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4一、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一)成立由园长、教务主任、后勤分管领导、保健人员、各班任课教师、有关工作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二)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二)幼儿入园、离园时,值班人员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三)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三、事件应急处理
(一)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报告园长;
(二)园长、保健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主办单位领导;
(三)如是意外事故,保健大夫简单处理后速送医院;如是外来人员造成的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
(四)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五)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5为了确保体育教学中伤害事故发生后,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加强领导,确保体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刘桂灵副组长:王新伟
成员:丁丽媛、刘文佳、岳祥、各班主任
(二)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体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体育安全常识的普及及教育,广泛开展体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照要求积极落实教材教具、抢救物资,强化管理,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伤害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院安全稳定。
二、应急行动
(一)体育教师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
(二)按学生伤害程度决定及时进行现场处置,不能处理的通知园医务室。
(三)医务室不能处理时应立即向班主任、保教处等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报告,同时要求派车送医院或报告120急救中心。
(四)等情况基本稳定以后,班主任要与幼儿家长联系,通知幼儿家长到医院。
(五)主管部门负责人了解现场情况,并决定是否向分管园长或园长报告。
三、伤害事故后有关行动
(一)主管部门负责人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分清责任归属。
(二)及时汇报总结。
其它在应急行动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6一、指导思想:
根据《规程》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园内发生如建筑物倒塌、特大火灾、突发事件等安全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在短时间内有条不紊地将全园师幼进行紧急疏散,使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范围,提高师幼紧急避险、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结合我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小组成员:全园教职工
三、演练时间:
20xx年3月26日上午10:30
四、演练地点:
疏散集中地幼儿园操场
五、紧急疏散指挥人员职责:
1、总指挥负责迅速向全园发出紧急疏散信号,指挥协调,及时掌握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贯彻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命令。
2、副总指挥要在现场的统一指挥下,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有秩序地疏散全体师幼到安全地带;疏散过程中,组织有关成员按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理,避免拥挤踩踏,以保证师幼快速、安全地撤离现场。
3、各班班主任老师及其他小组成员起着重要的作用,一切行动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各班班主任老师要预先向幼儿做好地震知识、预防火灾等的宣传,让幼儿懂得一些自救知识和方法。演练时各班班主任及当班教师负责指挥幼儿进行有序疏散,或用正确的方法躲藏,等待救援。
六、紧急疏散演练预案:
当听到紧急疏散的信号后,在任何时间,全体教师应第一时间到岗到位,立即组织幼儿开始疏散,应该做到:
1、要保持镇定,稳定幼儿紧张情绪,切莫惊慌失措。处于活动室内的师幼应立即停止教学活动,教师快速组织幼儿集队撤离到操场空旷地带。两位老师一前一后组织幼儿有顺序、快步地从就近门口处活动室,不准在走廊内互相拥挤,避免跌倒。
(1)疏散过程中,行动要迅速,但不要争先恐后、慌乱奔跑,迅速转移到指定位置。
(2)疏散过程中,可以一手护头一手护鼻,以防自然灾害时被砸伤或吸入有毒气体等。
(3)班级撤离路线:
大班年级组撤离至大班操场
中班年级组撤离至中班操场
小班年级组撤离至小班操场
(4)疏散到指定地点后,以班为单位集队,原地不动蹲下,双手保护头部,注意避开高大建筑物或危险物(如围墙、电线杆等),千万不要回到教室去。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并向总指挥报告,确保不漏掉一名幼儿。
(5)把稳定幼儿情绪工作放在首位,对幼儿实施心里辅导,消减灾害给幼儿带来的心理障碍。
2、在室内来不及逃离的幼儿,老师应引导幼儿立即就近躲避。采用卧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体尽量缩小,躲到桌下或墙角,以保护身体避免被砸,但不要靠近窗口。
教师教会幼儿躲避的姿势:在桌下躲避的幼儿,将一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碎玻璃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在墙角躲避的幼儿,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可以拿书包或其他保护物品遮住头部和颈部;卧倒或蹲下时,也可以采用以下姿势: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七、演练结束回教室路线:
指挥员发出演练结束指令,各班在教师带领下有秩序地回教室。
;幼儿园事件2022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每个家长都不愿看到孩子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事故,当幼儿园发生意外事故后我们应该做什么?幼儿园意外事故的责任人是谁?对于发生意外事故后的幼儿园该如何整改?法律界网将通过一起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为您分析问题。
幼儿园意外事故案例及分析
个案描述
萌萌和飞飞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同班小朋友。一日,教师王某带领幼儿到户外活动,在排队时,王老师一再交待:“小朋友排队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下楼梯时,飞飞站在萌萌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二人嬉闹,萌萌背飞飞时摔倒,导致飞飞的左股骨中段发生斜形闭合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飞飞住院两个月后临床愈合。飞飞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5680元,飞飞的父母误工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4450元。飞飞的父母与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就医疗费和赔偿问题多次进行协商,要求幼儿园和萌萌的父母赔偿上述费用共计10130元。
萌萌的父母认为,萌萌入园意味着自己己经将萌萌及对其的监护责任托付给了幼儿园;萌萌在幼儿园时,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可能直接行使监护人责任,只有幼儿园才能监护孩子,因此,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幼儿园则提出,在孩子下楼之前老师已经一再强调“不要拥挤、打闹”,且事故发生之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幼儿园主观和客观上都不存在过错,不应独自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费用。协议未果,飞飞的父母作为代理人,以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130元。
个案分析
在上述案例中,要明确应由谁来承担这次意外事故的责任,我们首先应该从法律上弄清以下几个问题: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对幼儿的监护职责是否随着幼儿入园转移到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究竟应该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
(一)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
在当前的多起幼儿在园意外伤害事故中,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是否承担监护责任,已经成了幼儿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多大责任的焦点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公众舆论倾向于幼儿园理所当然地具有监护人的身份,应该对幼儿在园事故承担监护不力责任。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情况并非如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从现实情况以及监护制度的实质来看,幼儿园都不是在园幼儿的委托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非因法定事由不能免除。此外,该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可见,法律并未规定幼儿园能够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所以,即使父母把未成年人送进幼儿园学习、生活,使未成年人处于幼儿园的管理之下,幼儿园也并不因此而具备监护人的主体资格。此外,根据这一规定,幼儿园担任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前提条件:
一是被监护人没有父母或其他近亲属,或者是其父母和其他近亲属无监护能力;
二是被监护人的父亲或者母亲的所在单位是幼儿园。
一般情况下,幼儿园是不可能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因此,那种认为幼儿园是在园幼儿监护人的说法,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因此,在上述案例中,即使萌萌的父母把萌萌送进幼儿园学习、生活,但是,幼儿园也并不因此而具备监护人的主体资格。不管萌萌是在园内还是在园外,萌萌的监护人仍然是也只可能是萌萌的父母。
(二)幼儿园是否对在园幼儿承担监护职责
依上所述,我们已经可以比较清楚地知道,幼儿园根本不可能以法定或者指定监护人的身份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在园幼儿不在其法定监护人监护之下时,幼儿园是否对在园幼儿承担监护职责?
我国教育类的法律法规,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幼儿园管理条例》等都明确规定,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幼儿园对幼儿负有进行安全教育、通过约束指导进行管理、保障其健康成长的职责,这说明幼儿园对在园幼儿主要负有三个责任:一是教育责任,二是管理责任,三是保护责任。幼儿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人们往往将第三种保护责任与监护责任混为一谈。在此,需要指出的是,监护责任的范围远比保护责任要广得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因此,父母将幼儿送到幼儿园并没有发生监护权的转移。
概而言之,监护职责是基于亲权而产生的一种法定职责,幼儿园对幼儿的教养职责是基于教养机构的设置而产生的一种工作职责,两者性质不同。从职责范围来看,两者也不尽相同。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幼儿园的职责是“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而监护人的职责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主是包括上述六方面的监护职责。
据此,在上述案例中,萌萌的父母承担对萌萌的监护职责,幼儿园不应该承担监护不力的法律责任,而应该是根据一定的归责原则来承担合法合理的法律责任。
(三)幼儿园应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可见,依据法律,幼儿园在赔偿问题上实行的是“过错原则”,即幼儿园对在园幼儿伤害承担责任与否,要看事故的发生与幼儿园管理职责的履行有无直接因果关系,要考虑与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要看幼儿园教职工在履行职责中有无故意和过失的过错。根据过错原则归责,只有当幼儿园在与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相关联的活动中有过错,造成幼儿伤害,才应承担与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责任,即损害赔偿额度应与幼儿园过错大小相联系。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这一条表明,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他人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无论监护人是否有过错,监护人都要对被监护人所造成的侵权损害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即使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也就是说没有过错,也只是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而不是免除责任的条件。
上述案例中,教师在下楼梯之前提醒幼儿“不要拥挤、打闹”,教师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正确行使了对幼儿的管理和保护责任。但是,幼儿园没有注意到幼儿排队下楼存在的安全隐患,且未采取有效的措施,如在幼儿排队下楼时在队尾增加一名教师看管来消除这一安全隐患,说明幼儿园未完全尽到妥善管理幼儿的义务,在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中存在过失,间接导致了该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因此,幼儿园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保护在园幼儿的人身安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各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是幼儿园和幼儿家长的共同心愿。出于种种原因发生了事故,不管是幼儿园还是幼儿家长,都应学会运用法律的手段妥善处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界网律师。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幼儿园事件,幼儿园事件2022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幼儿园事件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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