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骑ofo被撞亡,上海男孩骑ofo案件最新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9-03 17:36:58

导读:3月26日,上海市浙江北路天潼路路口一位年仅11岁的男生共享单车骑行过程中被客车卷入车底身亡。这也是目前发生在上海的首例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案例。3月26日下

3月26日,上海市浙江北路天潼路路口一位年仅11岁的男生共享单车骑行过程中被客车卷入车底身亡。这也是目前发生在上海的首例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案例。

3月26日下午1点15分左右,在天潼路浙江北路路口,一辆大型客车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一名男生被卷入车底。当时男生骑着一辆ofo共享单车。事发时一辆大巴车沿着天潼路由东往西行驶,行驶至浙江北路路口左转弯时与一名骑着自行车的男生相撞。

事发后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整个自行车被压在大巴车下,将男生救出后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现场,由于浙江北路与天潼路交叉口的一侧全部被绿色围板遮挡,且没有人行道,骑车人从南往北骑行确实只能骑在机动车道上,且视线不是很好,当车辆沿着天潼路由东向西行驶到路口向浙江北路拐弯向南行驶时,骑车人很难提前看到。

ofo方面表示,事发后已第一时间配合警方调查,并对此深表遗憾,目前相关后续情况正在进一步处置。另据ofo上海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用户认证时,平台会屏蔽掉12岁以下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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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骑ofo被撞亡单车公司有责任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12岁以下儿童严禁骑共享单车。

无论是家长还是第三方,对于给予小学生驾驶单车便利的人,其完全应当预见把自行车交给一个不符合授权条件的使用者,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及现实危害。事故中涉及的责任主体是复杂的、多方的,既包括单车的所有者,也包括提供单车的提供人、未成年人的监管者以及交通事故的肇事方、路口的施工单位等。

此外,如果单车平台尽到了义务,明确限定了驾驶人必须达到相应的法定授权条件后才可享有使用权,对于没有达到条件的使用者不给予使用利,那么就具有一定程度的免责理由。

此外,律师表示,如果小学生是从第三方手中取得该车的使用权,那么从单车使用的授权角度来讲,无论是家长还是第三人,对于给予小学生驾驶单车便利的人,其完全应当预见把自行车交给一个不符合授权条件的使用者,一个不足12岁的未成年人,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及现实危害,对伤亡结果当然应基于其先行行为而承担相应责任。

从交通事故的肇事方来看,依据道交条例,在交通环境复杂的路口,机动车当然应该礼让非机动车先行。特别是该路口处于施工状态,多处隔板隔断不便于驾驶者观察路况的情况下,机动车的驾驶员更应当审慎对待该处路口的驾驶,而驾驶司机并未尽到应尽的义务,对事故损害结果应具有最直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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