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法律分析:可以。胁迫行为的撤销权不是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而是从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算。胁迫行为持续五年,应从胁迫行为终止后,即五年后开始起算一年,在这一年内没有
法律分析:可以。胁迫行为的撤销权不是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而是从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算。胁迫行为持续五年,应从胁迫行为终止后,即五年后开始起算一年,在这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才消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1、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故意。即胁迫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会对受胁迫方从心理上造成恐惧而故意为之的心理状态,并且胁迫人希望通过胁迫行为使受胁迫者作出的意思表示与胁迫者的意愿一致。
2、胁迫者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如胁迫者必须要有以将要有的损害行为或者接对对方施加损害相威胁的行为。如果没有胁迫行为,只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不构成胁迫行为。胁迫在合同中常常表现为强制对方订立合同而实施的,也可以是在合同订立后,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胁迫行为必须是非法的。胁迫人的胁迫行为是给对方施加一种强制和威胁,但这种威胁必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一方有合法的理由对另一方施加压力,则就不构成合同中的威胁。如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如对方若不按时履行合同,就要提起诉讼,则因为提起诉讼是合法手段,不构成胁迫。
4、必须要有受胁迫者因胁迫行为而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与胁迫者订立的合同。如果受胁迫者虽受到了对方的威胁但不为之所动,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或者订立合同不是由于对方的胁迫,则也不构成胁迫。
综上,因受胁迫而产生的民事行为违背了一方当事人的真实的意志,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本文中主要以胁迫构成要件模式中的相对安全模式为依据,对构成胁迫构件的要素加以进行分析,并作出了相应的判断。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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