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8-30 09:28:32

导读: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我需要一点时间编辑答案,稍等一下下哦。 亲,您打12329处理您得住房公积金问题哦,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主要以人工语音方式

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我需要一点时间编辑答案,稍等一下下哦。 亲,您打12329处理您得住房公积金问题哦,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主要以人工语音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回访调查等基础服务,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人工语音和自助语音方式,提供业务指南、业务查询、业务受理等扩展服务。 您这边要是需要转人工的话,首先进行的拨打电话(区号+12329);根据语音提示先定位自己所在的管理机构,进入后,根据语音提示按0即可进入人工服务 3、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这一项是针对有房的人,假如自己本身没房,而是租房的话,需要提供的就是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的复印件。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这份资料需要向公积金中心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亲,已经为您作出详细的解答,请您务必仔仔细细阅读,阅读结束之后有什么疑问或者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您可以继续问我 更多6条 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规定: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个人2020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

根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规定:

一、缴存基数

1.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个人2020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

2.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总额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020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4829元。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上限的,以上限金额作为缴存基数。未超过上限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最低工资1950元/月;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最低工资1850元/月。西咸新区、西安铁路局最低工资参照1950元/月执行。

二、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分别为5%,上限分别为12% 。单位可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三、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两部分构成,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月缴存基数分别与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的乘积之和。缴存基数、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应分别四舍五入到元,取整数。

常有人会说,明明缴纳的比例是一样的,但是为什么公积金账户中的数额却相差那么多。其实住房公积金的多少,不仅要看比例,职工的工资标准也是衡量的标准之一,所以时候工资越高的人缴纳的公积金数额也就越多了。

有法律问题?北京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