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光权,采光权的法律规定多少米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8-23 11:36:10

导读: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从维权主

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从维权主体而言,房屋出售前的房屋开发商、房屋所有权人或虽未取得房产证但已经完成付款的购房人、房屋的承租人均可以作为采光权维权主体。两栋房屋建筑是否属于同一项目不是决定是否构成侵权的依据。但是对于同时开工建设的两栋建筑物或业主在购买涉案建筑物时已经产生遮挡效果的建筑物已经存在的,产生的一栋对另一栋阳光的遮挡,因为业主在入住时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存在,因此不能构成对采光权的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采光权的法律规定多少米

获取专业解读? 物权法 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采光权是业主相邻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践中,经常有关于采光权的纠纷。那么,关于采光权的规定有哪些?采光权受侵害时,怎么救济?关于采光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

1、《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2、《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含义

采光权是不动产的使用全能,兼具财产利益和人格性利益,是为了获取阳光在法定最低限度以上可由双方约定,对邻人不动产的距离和高度进行限制的相邻权。

标准

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物权法》中相邻关系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

特权

1、从属于不动产的使用,是不动产的使用权能。

2、兼具财产利益和人格利益的权利。

3、既可以最为法定权利成立,又可以作为约定权利成立。

律图小编为您整理有关房屋采光权的内容。采光权受侵害的,业主一定要学会正确主张自己的权益,主张合适的赔偿,要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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