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强征土地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强征土地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依照基准地价制定并公布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协议出让土地除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出让价格不得低于最低价标准。违反规定出让土地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张瑞建律师提示您:
补偿不合理,提高征地拆迁补偿,请拨全国征地拆迁法律咨询热线
1、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2、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3、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首先我们应该明确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依照相关的强制征地程序,任何机构或者机关都是没有权利进行强征土地的。但有一些地方性机构为了谋取私利,打着征地的旗帜为开发商征收土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了解,无论是什么机关都是没有权利强征土地的。
一、被强征土地怎么办?
1、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2、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3、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二、被强征土地合法性的判定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征收土地根据面积和性质需要经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因公共利益征收不愿意可以依法强制征收。但是如果不是公共利益,而是普通的商业开发,双方关于补偿的价格没有谈妥,可以拒绝。比如修公路、铁路等涉及公共利益的国家工程,可以依法强征。而私人的商品房开发可以决绝。
三、正规的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收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2、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3、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列入补偿范围。
4、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即使是政府,如果没有满足强征土地的条件,没有按照强征土地的正规程序进行土地征收,任何人都有权就相关政府的这一行为进行上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而进行的土地强征,那么每一个人都应该积极配合政府的这一行为。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强征,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强征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