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8-22 15:08:26

导读:法律分析:实行计时工资的劳动者,其加班工资基数应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1)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

法律分析:实行计时工资的劳动者,其加班工资基数应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1)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劳动者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可统一按照上述标准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法律规定的月计薪时间为21.75天,劳动者的日工资即为月工资除以21.75。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体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体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

获取专业解读?加班费工资的计算基数应当是按照双方当事人当初所签订的合同来进行确定的,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那么就直接按照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来进行,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上一年度的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来进行确定。

一、加班费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多少?

加班工资需根据日工资基数或小时工资作为基数来计算,通常是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当然呢,如果说双方当事人当初没有约定,那么就直接按照上一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但是不能够高于当地的平均工资的300%。

二、通常加班费基数的计算规则是什么?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在当代的社会,加班工资是有一定的计算基数的计算基数比较高,那么加班的费用也就比较高,所以大家对于这方面都是比较关注的,通常可以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如果说没有约定的话,就按照上一年度的职工工资来进行确定。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怎么确定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