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法院传票送达方式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8-21 22:37:42

导读:民事诉讼中,收到法院传票可以不去,但是应承担其不参加庭审的法律后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中,收到法院传票可以不去,但是应承担其不参加庭审的法律后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

获取专业解读?法院传票的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6种不同的送达方式,正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将法院的传票送达被告,被告拒绝接收的才能留置送达,其他的送达方式也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

一、法院传票送达方式方式有哪些?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6、公告送达。

二、被告收到法院传票怎么写答辩状?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二)正文

1、答辩的理由。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

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

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

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

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

④提出反诉请求。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为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

3、证据。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答辩人签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3、答辩时间。

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

虽然我国法律制度中规定的法院传票的送达方式一共有6种,但这并不等于人民法院可以随便选择送达方式,比如公告送达,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才能选择公告送达。被告方在收到法院传票以后应该积极应诉,比如准备答辩状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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