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北京社保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北京生育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由原来的90天延长至98天。同时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
根据北京社保局下发的《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北京生育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由原来的90天延长至98天。同时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晚育的增加30天。所以总的来说,北京晚婚晚育产假至少有128天。因为如果是难产或者多胞胎生育还可以增加产假天数。
广东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一、多少岁是晚婚晚育?
晚婚假制度已被取消。此前我国采取的是鼓励晚婚晚育的政策。不过,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初育年龄则约为26岁,鉴于婚育形势,本次计生法修订不再对晚婚晚育作出限制,原来的晚婚假随之取消。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产假的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产假的工资怎么算?
工资是劳动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和各地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
1、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支付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期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高于本人工资的,所在单位不得截留。
2、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正常出勤工资标准支付。
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
根据现在国家的最新规定表示,不再对晚婚晚育进行限制并取消晚婚假制度。目前国家产假的规定是98天,最高可达158天,对于已经购买生育险满一年的会有一定数额的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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