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法律分析: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
法律分析: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5)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伤残鉴定程序怎样走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难免会有意外的情况发生,那么当意外发生后如何进行伤残鉴定呢?伤残鉴定程序是什么呢?很多人都不清楚这方面的相关知识,下面由小编来为您作简单介绍。
1、伤残鉴定的程序的第一步是要有由办案单位出具的委托伤情鉴定的委托信或委托书;
2、伤残鉴定的程序的第二步是需要被鉴定者到受委托的鉴定单位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
3、伤残鉴定的程序的第三步是在一个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鉴定单位需要作出鉴定的结果,制作鉴定书,然后由被鉴定人或者是办案单位将相应的鉴定书取走。
申请鉴定的时候,还应当需要注意的事情是被评定人需要带上有加盖办案单位的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医院的诊断证明(县级以上)、身体检查的结果、诊断报告书(损伤初期以及治疗结束后)等材料,到受委托的鉴定单位进行伤残鉴定。
被评定人还需要从自己所在的治疗医院借阅关于相关手术的病历和相关检查的记录。当受委托的鉴定单位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的时侯,被评定人需要带身份证还有相关的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受委托的鉴定单位进行伤残程序的鉴定的时候需要以事故直接导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的结束为准则,如果治疗没有结束的话,如果在因为双方调解的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情况下,被评定人需要在申请书中说明这些相关的情况
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被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相关的检查并向受委托的鉴定单位缴纳规定的评定相关的费用。
如果当事人是因为交通事故而导致伤残的,在医院的治疗结束后,将由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当事人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并向省人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对于鉴定、评估机构的选择,一般是由交通管理部门给当事人介绍,最终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由哪一个鉴定机构对其伤残等级进行鉴定、评级,选择完毕后即可前往,按照上述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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