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处理,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8-19 15:52:12

导读:一、工伤事故该怎么处理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

一、工伤事故该怎么处理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6、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
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必须仲裁以后,如有不服才可进入诉讼程序。仲裁之前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向劳动部门申请。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理赔。
二、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办理工伤事故的流程: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个月内到企业注册地的劳动部门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要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需要经过认定才能知道是否属于工伤。确定在工伤范畴内的,之后也才能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那究竟实践中发生工伤怎么处理才好呢?作为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因为赔偿产生争议的时候,又应该怎么来应对工伤赔偿官司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第三,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

2、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15~30天之内申请。在此时间之内,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3、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应抓紧调查取还,一般应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认定工伤以书面形式通知。调查取证材料要包括:职工申请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医院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和职业病的诊断书及有关资料;企业的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

4、工伤争议处理:对两种争议应适用不同的程序。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二、用人单位如何应对工伤赔偿官司

伴随着中国国家法治化的进程,现在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在工伤赔偿纠纷方面,劳动者在工伤事故发生后,通过发达的网络系统学习相关工伤赔偿法律知识、咨询律师等各种途径,为打工伤赔偿官司在做着各项准备工作。当然,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也不能完全被动,也应当学习一些工伤赔偿法律知识,掌握一些必要的应对技巧,向专业做工伤赔偿的律师咨询或者聘请专业律师做工伤赔偿方面的专项法律顾问,这样,用人单位才有可能及时地、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或企业的合法权益。

根据工伤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并结合多年来办理工伤赔偿案件的实践经验,笔者总结了以下六点,供用人单位在应对工伤赔偿官司中作为参考:

(一)关于是否属于工伤的问题

1、 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属于工伤的,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对该伤害事故不予主动申报工伤认定申请,而由劳动者自己申报。

2、 如果用人单位有理由认为不属于工伤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于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行政诉讼。

(二)关于伤残等级级别的问题

1、 有的时候,基层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能对于劳动者工伤伤残等级级别认定错误,例如将9级认定为8级,将8级认定为7级等,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争取将错误的初次鉴定结论纠正过来;

2、 关于如何判断伤残等级级别错误的问题,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清楚,只有那些专业的工伤赔偿律师才有可能判断清楚。

(三)关于调解的问题

理论上,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调解解决。一般地,劳动者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和在没有其它证人证明工伤发生的情况下,都希望调解解决,因为他们取证特别困难。笔者认为,最好在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中进行调解,这样可以防止在其他阶段调解后劳动者反悔,以引起不必要的讼累。

(四)注意劳动者录音调查取证的问题

由于劳动者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和在没有其它证人证明工伤发生的情况下,都希望调解解决或者取证走法律程序,在发生工伤后,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商谈工伤赔偿事宜时,一定要注意对方可能在录音,所以说话一定要慎之又慎。

请用人单位务必注意:劳动者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和在没有其它证人证明工伤发生的情况下,是认定不了工伤的,更谈不上赔偿。因为打官司重视的是法律事实,而不完全是根据客观事实,法律事实是需要证据来支持的。

(五)在劳动仲裁调解时的注意事项

一般地,工伤劳动者都是想尽快地、一次性地拿到工伤赔偿款,他们会作出适当的让步,他们非常害怕案件拖上一年、二年。有的时候,作为用人单位,可以适当地稍微过分地降低赔偿额,劳动者也会接受的。所以,用人单位可以在仲裁阶段充分利用劳动者迫切的心情予以降价调解。

(六)关于区分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必要性

在工伤赔偿案件中,正确区分劳动合同关系和劳务合同关系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只有劳动关系才有工伤的问题,劳务关系不存在工伤赔偿而仅存在人身损害赔偿。在工伤赔偿案件中,伤者伤残等级往往较高;而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伤者伤残等级级别往往较低。经常发生的情况是人身损害赔偿比工伤事故赔偿额要低很多,特别对于农村户籍的劳动者而言更是如此。

如果劳动者是劳务关系,在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需要做到:

1、 不要主动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

2、 如果劳动者工伤认定了,要在规定时间内对于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行政诉讼。

对工伤事故的处理,尤其会对受伤劳动者产生较大影响,毕竟这关系着之后的赔偿问题,因而就不得不小心谨慎的处理。而要是在赔偿方面与用人单位产生了争议的话,此时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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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工伤事故处理,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工伤事故处理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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