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8-19 13:55:52

导读: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1、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如下:
(1)警告,要适用于初次实施、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且行为人认错态度较好;
(2)罚款;
(3)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

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1、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如下:
(1)警告,要适用于初次实施、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且行为人认错态度较好;
(2)罚款;
(3)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的人;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第十二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二、治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是怎样
1、公安机关对单位或个人报告、申诉、检举、揭发、扭送、自首及自行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认真填写《治安案件受理案件登记表》;
2、对于受理的案件,经审查符合治安案件标准的,经办案部门领导批准后,立案查处;
3、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人员当场处罚;
4、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的其他处罚,适用下列程序:
(1)传唤,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使用传唤证。受害人、证人不能使用传唤;
(2)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八小时。对情况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适用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询问。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公安机关的询问。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询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逐页签名或者盖章。询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获取专业解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我们社会生活稳定的首要前提是,治安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对于那些实施了违反该法规定的行为,是会受到比较严重的处罚,在判处治安处罚时,必须按照处罚种类进行,对于那些处罚范围之外的情形,是不会生效的,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制性,并遵循处罚程序。

(2)罚款。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行政处罚。

(3)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方法,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一种处罚。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在处罚性质上属于资格罚的范畴,被处罚的主体因此失去了继续进行某种活动的资格。

(5)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适用对象仅限于外国人,且属于附加处罚,一般不得独立适用,驱逐出境的程度强于限期出境,不履行限期出境的,可再行驱逐出境。

二、治安管理处罚程序

治安管理处罚程序由调查、决定和执行三部分组成。

调查是关于治安管理机关查证违反治安管理案件过程的制度。治安管理机关调查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报案、控告、举报和投案的受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传唤和询问,对行为人、有关场所和物品的检查。调查活动应当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依法收集证据、保守秘密和回避的规定。

决定是关于治安管理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案件作出处理结论过程的制度。这一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决定机关管辖权、证据、当事人程序权利、决定的种类和形式、决定的送达、当场决定、结案期限和权利救济途径。

执行是关于治安管理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决定过程的制度。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拘留和罚款处罚的执行。

治安处罚的种类,主要有以上五种,这也就回答了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这个问题,对于那些会受到处罚的主体,在受到处罚决定书之后,若对该处罚决定不满足,就可以在限定的期限之内,提出复议的请求。但是,也并非是所有的请求都会被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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