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依据上述规定,如果春节7天都加班,法定节假日3天(初一、初二、初三),法定公休日4天(初四到初七),则除正常月工资外还必须额外支付的加班工资应为:法定节假日的计算方式为:月工资收入÷21.75天×3天×300%;法定公休日的计算方式为:月工资收入÷21.75×4×200%。这就是春节加班应当额外多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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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工资怎么算才正确
我国的传统节日有很多,最隆重、最盛大的节日莫过于春节了。同时,春节也是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既然是法定假日,那么就一定会有休假安排。在法定休假期间,工资的计算与普通上班时间的计算标准是不同的。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春节假期工资怎么算的?请继续阅读了解。
一、春节假期工资怎么算的?
一般春节7天假期,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在这三天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除夕、正月初四到正月初六的4天,如果安排加班的话,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或者支付两倍的加班工资。
二、单位能否以奖金代替加班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奖金和加班工资虽然同属于工资总额的构成部分,却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
加班工资是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和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奖金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奖励工资和业务提成等。
加班工资是法定的,只要劳动者有加班,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相应标准支付加班工资。而奖金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范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奖金的发放与否。
因此单位以发放奖金为由,不给职工发放加班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
也就是说,加班费和奖金是不能相互代替的,同时,对于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对于上班的员工来说,工资是肯定有的了,并且比原来的日工资多很多;而对于那些休假的员工,一般也是带薪休假的,其中两者之间的日工资计算标准是不同的。如果大家想要了解的更清楚一些,可以阅读上述的文章,小编在这里就不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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