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最近想做二手房交易的小伙伴赶紧往下看。2019年7月1日起,湘潭实行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关于全面实施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的通知。市区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授权银行网点、存量房交易当事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房网上签约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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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7月1日起
湘潭将实行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关于全面实行
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的通告
市城区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授权银行网点、各存量房交易当事人: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合同全面实行网上签约备案。
全市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湘潭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潭住建发〔2019〕56号、《湘潭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进行存量房交易时,应在房产交易中心、房地产经纪机构、授权银行网点等窗口(服务点),通过“湘潭市房地产市场服务平台”办理网上签约备案并自主选择是否进行交易资金监管。
特此通告。
湘潭市房地产产权监督管理处
湘潭市园区房产管理处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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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解答
Q
什么是存量房?
A
存量房俗称“二手房”,是指通过购买或自建等途径,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并可上市交易的房屋,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销售的新建商品房。
Q
为什么要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A
房屋网签备案工作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规范存量房交易和房地产经纪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Q
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实施依据是什么?
A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等有关规定。
Q
什么时候启动实施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A
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岳塘区、雨湖区、经开区、高新区、昭山示范区)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应通过湘潭市房地产市场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签约备案。
Q
哪个部门负责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
A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监督管理。湘潭市房地产产权监督管理处和湘潭市园区房产管理处(负责九华地区)作为我市存量房网签备案工作实施机构,分区域具体负责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Q
目前,哪些地方可以办理网签备案?
A
我市在市房产交易中心、九华政务服务中心、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授权银行网点等场所均设置了房屋网签窗口(服务点),提供咨询、签约一站式服务。
Q
怎样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A
买卖双方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在房地产经纪机构网签点登陆湘潭市房地产市场服务平台签订合同进行备案。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由买卖双方到网签备案公共服务点登陆湘潭市房地产市场服务平台自行签订合同进行备案。
Q
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A
出售方与承购方就存量房买卖事宜协商一致后,负责提供合同网签的公共服务点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及时通过湘潭市房地产市场服务平台网上草拟存量房买卖合同,由买卖双方对草拟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内容进行校对和修改,核对无误后将合同上传至服务平台;实施机构按照即来即办(法定工作日)的原则网上确认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唯一的备案编码,同时将网签备案信息实时推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当事人网上打印带编码的买卖合同并签字后备案完成。
Q
如何保证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
A
交易当事人在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可自主选择交易资金是否通过湘潭市房地产市场服务平台进行监管;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不收取任何费用。
Q
房地产经纪机构如何获得网签服务点资格?
A
已按照“多证合一”要求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已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日起可向实施机构申请开通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权限。
记者:解蒙凡
编辑:王哲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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