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7月7日,吴中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联合利通区人民法院、吴中公证处,首次对长期恶意拖欠公租房小区租金的“莱莱”进行强制清退,收回其公租房使用权。 被执行人马某等人租住公租房期间,长期恶意拖欠租金。吴中保障房服务中心多次要求他们补交房租,但被执行人置之不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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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联合利通区人民法院、吴忠市公证处,首次对公租房小区长期恶意拖欠房租的“老赖”进行强制清退,并收回其公租房使用权。
被执行人马某等人租住公租房期间,长期恶意拖欠房租,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多次要求其缴纳房租,但被执行人却置之不理,该中心遂对马某等人提起诉讼。利通区人民法院责令被执行人分别于2019年12月23日和2020年1月30日前,向申请执行人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返还公租房,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
作为我市首起强制腾退非法占用公租房案件,吴忠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制订详细执行方案,预估风险及社会影响。因被执行人拒不到场配合,在吴忠市公证处人员见证下,法院执行干警对马某等人租住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110开锁公司将马某房屋打开后,法院执行干警当即对屋内物品进行视频取证,吴忠市公证处人员现场清点登记,并由搬家公司将登记物品搬运至其他公租房进行保管。鉴于王某等人屋内物品较多,利通区人民法院则对其房屋进行查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被执行人在2020年6月13日前腾退上述房屋。但到期后,马某等人仍不腾退。针对这一批房屋,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我院进行强制执行,用于保障公共权益的有效使用。”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执行员闫宁刚说。
公租房原本是政府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政策性住房,可有些家庭拿到住房后却长期恶意拖欠房租,不仅制约了社会公共资源的循环利用,也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中心主任马洪明说:“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持续加大司法强制执行力度,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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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吴忠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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