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十三年之争:房子住久了怎么当好法官?这场争端可以追溯到13年前。 任和文本是夫妻。2006年,两人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手续,约定位于介休市城关乡某村的房屋归任所有。 然而,十年后,文某仍住在该房屋内,并以各种理由拒绝腾退房屋。 2016年,任起诉文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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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的纠纷
房屋被占
久拖不腾
如何是好
法官有办法
Binggo
该纠纷要追溯到13年前。
任某与温某原系夫妻,2006年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手续,约定位于介休市城关乡某村的一套房屋归任某所有。但是,十年过去了,温某仍一直居住在房屋内,以各种理由拒绝腾房。2016年任某起诉温某返还原物,介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温某六个月内腾出房屋,但距离判决生效已过去两年多,温某依旧未腾房,任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租房无果
立案后,承办法官王晓东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温某到庭了解情况,得知温某非介休本地人,多年前与任某结婚后一直居住在介休,现已年逾六旬,经济收入不高,确实没有其他可以居住的场所。
考虑到温某无自有房屋可居住,承办法官曾在介休多地帮助寻找出租房准备让温某搬至出租房内居住。但是,房东得知是法院的被执行人租房后,均以其可能无法保证按时缴纳房租为由拒绝将房子租给温某。
情况特殊!
难不倒执行法官!
以租代腾
承办法官又找来申请人任某,告知其当前的执行情况,为了能尽快化解双方的矛盾,让各自的生活回归平静,建议将任某城关乡的房子租赁给温某居住,温某缴纳房租给任某。起初任某也不大愿意将房子租给温某居住,一来,担心租金不能按时缴纳,再者双方离婚多年,不想再与被执行人有任何来往。
承办法官从任某的角度真切地体察当事人的担忧,帮助其分析当前案情形势,温某无处可去,所以无法强制腾房,如果不通过以租代腾的方式,任某既无法居住该房屋,也没有租金收入,只有采取这种妥协折中的办法才能解决关键矛盾,间接保障任某合法权益。
考虑再三后,任某同意将房子租赁给温某,温某也承诺会按时缴纳租金,双方在承办人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签订租赁协议。十三年腾不出来的房子,在承办法官艺术性的处理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执行行为类的案件,历来是执行工作中的难点,通过此次任某申请强制腾房案,介休法院又成功探索出一条“以租代腾”的新型执行经验,通过此种执行方式缓和双方矛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文字:吴冠瑞
编辑:大乔
来源:介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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