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来源:舟山日报-舟山网近日,普陀区开始受理普陀市部分小岛居住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申请。 今年是普陀区实施这一政策的第四年,保障房增加到20套。 据了解,为妥善解决部分从偏远海岛搬迁至普陀城区的生活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普陀区将从2018年起每年提供一套。
普陀区民政局,普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来源:舟山日报-舟山网
近日,普陀区面向居住在普陀城区的部分小岛生活困难家庭,启动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工作。今年是普陀区施行这项政策的第4年,保障性住房房源增至20套。
据了解,为妥善解决普陀区部分由偏远小岛迁居到普陀城区的生活困难家庭住房需求,2018年起,普陀区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保障性房源。根据政策规定:因工作就业、看病求医、子女入学陪读等原因,户籍在普陀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偏远小岛(六横、虾峙、桃花三大岛以及本岛除外),实际居住在普陀城区(沈家门街道、东港街道的27个城市社区)的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且主申请人已在普陀城区实际居住生活满3年(含)等相关条件的可申请。2018年至2020年共有30户符合条件的家庭户受惠。
据悉,今年,普陀区加码“福利礼包”,计划推出20套保障住房。本月底前,满足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向户籍所在镇、街道、管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期结束后,将由普陀区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等部门对申请家庭实行联合审查,经公示后核发配租资格证,并根据待保障家庭数量和房源供应情况,以入围摇号方式确定配租对象。
此外,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审核保障家庭状况信息。对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给予继续保障;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或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保障资格;存在欺骗、隐瞒等不正当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其失信信息还将被依法纳入信用系统。下一步,普陀区还将探索把因村庄整治、历史文化村落建设等形式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的渔农民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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