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址意见书,

张强律师 法律咨询 2022-03-30 18:32:18

导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名称达州市公共卫生临床医学中心项目代码2020-511700-84-01-430874建设单位名称达州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建设依据《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年第8号

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项目名称

达州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

2020-511700-84-01-430874

建设单位名称

达州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设依据

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年第8期),达市发改审〔2021〕10号、〔2020〕29号,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达州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项目业主变更的函

项目拟选位置

通川区复兴镇孙家坪村二组仓房沟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项目拟总用地11.9474公顷,符合规划的面积为0.9351公顷,不符合规划的面积为11.0123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11.0519公顷(其中耕地为7.183公顷),未利用土地面积为0.0276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0.8679公顷。

拟建设规模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附图及附件名称

备注: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2.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11700202000052号)作废。

用字第511700202100039号

发证时间:2021年10月20日

【来源:达州市自然规划局_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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