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作为被拆迁房屋的当事人,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拆迁政策是非常重要的。 我国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八条值得关注和收藏,具体如下:第十七条规定,市、县政府在征收拆迁过程中,应当保障被征收当事人拆迁补偿的落实;第十八条规定,政府部门征收住宅房屋后,应当给予适当的搬迁。
房屋拆迁条例,农村房屋拆迁条例
作为被拆迁的房屋当事人,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拆迁政策非常重要。
在我国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这八条值得关注收藏,分别是:
第十七条规定——市县级政府应该在征收拆迁工作中保障落实对被征收当事人的拆迁补偿;
第十八条规定——征收居民住宅后政府部门应当给出合适的搬迁安置保障方案;
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拆迁房屋建筑的价值评估由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定;
第二十条规定——征收拆迁房屋价值的评估机构由多数决定的方式进行选择;
第二十一条规定——房屋征收的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货币与产权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规定——居民搬迁时由负责征收工作的政府部门承担相应的搬迁费用;
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拆迁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计算应综合考虑停产期限、预计效益等因素;
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拆迁部门必须与被征收当事人订立双方意见一致的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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