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至尊案例:行政的行政动作要有行政权威合法性证明!诉讼意味着举证。行政对方需要举证自己合法权益受到的损害,以及行政机关的行为和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但在行政诉讼中,行政相对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很难收集行政违法行为的证据,所以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应对自己采取行动。
行政合法性,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包括
最高法案例:行政诉讼中应当由行政机关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行政相对人需要对自己合法权利的损害、行政机关的行为、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举证。但是在行政诉讼中,行政相对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对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搜集存在困难,于是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对自己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举证。如果行政机关不举证会有什么后果?沈律师今天通过一则案例给朋友们讲讲这个问题!
徐女士的房屋被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拆除,徐女士认为该强拆行为违法,于是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在确定被告时,徐女士选择将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政府、街道办共同起诉,因为徐女士只知道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但并不清楚其行为是在哪一单位委托下实施的。
在诉讼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称涉案房屋为违法建筑,但是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交其作出强制拆除行为的证据及依据。而涉案房屋已被拆除,被诉行为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故最后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其行为违法。虽然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决定不服,但是无论上诉还是申请再审都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以上就是关于行政机关不举证的后果这一问题的简单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如果您遇到了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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