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住房公积金,

张强律师 法律咨询 2022-03-25 09:34:29

导读: 江西网/萍乡头条客户端新闻记者陈诚报道:5月26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调整萍乡住房公积金政策。 根据此次调整,对首套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

  中国江西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陈成报道:5月26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将从2020年7月1日起,对萍乡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规定,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参照上述执行。此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资金使用额为55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最高资金使用额为50万元。

  本次政策调整,还取消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萍乡市住房公积金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