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知识,法律专业知识考试内容

张强律师 法律咨询 2022-03-25 00:59:15

导读: 顾名思义,学科的性质是思想性、实践性、综合性和一定程度的严谨性。 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可以体现或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但不能违背规律和常识。 老师最好检查一下自己不熟悉或者不清楚的知识概念,不然会闹点笑话。 在实际授课和交流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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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顾名思义,学科的性质具有思想性、实践性、综合性,某种角度上来说也具有严谨性。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可以体现或者说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但不能违背规律,违反常识。教师对于自己不太熟悉或不太清晰的知识概念最好还是查一查,否则会闹出一些笑话。在实际听课,交流过程中,我发现有些老师在组织教学素材或进行命题时,经常把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混为一谈。当然,对于初中生或者高中生,这些概念差别不在中学教学范围之内。教师也无需对其差别进行辨析讲解,但教师自己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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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过法律的人都知道,不管是理论还是实务,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是两个极易混淆的概念。两者的相同点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实际上两者有非常明显的区别。下面的解答简单易懂:

一、适用法律不同

驳回起诉适用的是程序法(如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如民法、行政法等实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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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

驳回起诉讼主体只能诉针对原告的起诉(原告一方);驳回诉讼请求的诉讼主体可以针对原告的起诉,也可以针对被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可以是原告、也可以是被告或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即特殊的利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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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裁判形式不同

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是对实体意义上诉权的确认,采用判决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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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

驳回起诉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认定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或主张证据不足或者超过诉讼时效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护的诉讼请求或主张判决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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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适用阶段不同

驳回起诉一般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适用。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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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后果不同

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可以再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不予受理(即诉讼主体不能重复提出诉讼,要更改诉讼请求或者新事实新证据)。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法律专业知识,法律专业知识考试内容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法律专业知识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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