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

张强律师 法律咨询 2022-03-24 23:45:42

导读:阳春运输公司拖欠工资,被通知配合调查处理!南阳春2022-01-25 23:13拖欠工资单位名称:市宇诺运输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市街道里湖村委会中间村法定代表人:杨电话:153 * * * * 06涉嫌拖欠工资基本情况:2022年1月7日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

阳春一运输公司拖欠薪金,被通知要求配合调查处理!

南方阳春 2022-01-25 23:13

欠薪单位名称:阳春市予诺运输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阳春市春城街道黎湖村委会中间村

  法定代表人: 杨大有

  联系电话:153******06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

2022年1月7日,袁帅等2人到我局投诉,称他们是阳春市予诺运输有限公司的员工,阳春市予诺运输有限公司拖欠他们2021年10月至11月不等的工资合计人民币壹万零陆佰柒拾捌元捌角伍分(¥10678.85元)。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公司法人杨大有于 2022 年 1月 28日 15 时 00 分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法定代表人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范震成、刘能伸

  联系电话:0662-7727404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河西迎宾大道331号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4日

来源:阳春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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