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一下,申万宏源南宁某营业部员工违法收警示函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5 12:49:47

导读:详细介绍一下,申万宏源南宁 A 营业部员工违规收到警告信。来源:中国经济网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9日讯-中国证监会网站近日公布了广西证监局对秦镜[2022]1号出具警示函的决定经

详细介绍一下,申万宏源南宁 A 营业部员工违规收到警告信。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9日讯-中国证监会网站近日公布了广西证监局对秦镜[2022]1号出具警示函的决定

经查,秦镜在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166)南宁长湖路证券营业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无合理依据向某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建议,未提示投资风险;二是2020年7月收到某投资人的礼物。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第三十七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第27号)第三十三条,广西证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相关规定: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禁止营业机构从事下列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活动:

(一)向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

(二)为投资者提供对不确定事项的确定性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可能被误认为确定性的意见;

(三)积极向普通投资者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服务。

(四)主动推销不符合普通投资者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5)销售或提供比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的投资者风险水平更高的产品或服务;

(六)其他违反适当性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以下信息:

(一)可能直接导致本金损失的事项。

(二)可能直接导致原本金以上损失的事项;

(三)因经营机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本金损失的事项;

(4)因经营机构业务或财产状况发生变化而影响客户判断的重要原因;

(五)销售对象行使权利的期限或者解除合同的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六)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适当匹配意见。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证券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有合理的依据。投资建议的依据包括证券研究报告或基于证券研究报告、理论模型和分析方法的投资分析意见。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九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时,不得以下列方式向公职人员、客户、谈判中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输送不当利益:

(一)提供礼品、礼金、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便利的;

(二)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福利;

(三)安排明显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性、高收益、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交易;

(四)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五)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依法制定的内部规定和限定标准进行的合理营销,不适用前款规定。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一)以第九条所列形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财物或者利益的;

(二)直接或者间接利用他人提供或者主动获取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谋取利益;

(三)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交易,利用客户的委托资产进行不必要的交易等方式谋取利益;

(四)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规兼任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职务或者从事与其所在机构或者投资者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五)非法利用职权为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

(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情形。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经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经营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等监督管理措施。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责令定期报告、责令改正、监督谈话、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扣行政许可相关文书等行政监管措施。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清理违规业务、责令暂停新增客户、责令处分相关人员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以下为原文:

对秦镜发出警示函的决定[2022]1号

秦镜:

经查,你所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宁长湖路证券营业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无合理依据向某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建议,未提示投资风险;二是2020年7月收到某投资人的礼物。

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2020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7号,2020年修订)第十六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年第27号)第三十三条,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局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西证监局

2022年1月13日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介绍一下、申万宏源南宁和a 营业部员工违规收钱的警示函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对您了解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措施有所帮助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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