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宿迁社会保险知识问答(七)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18 17:02:11

导读: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宿迁社会保险知识问答(七)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8.参保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答: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应同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宿迁社会保险知识问答(七)

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8.参保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用人单位和被保险人是否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3)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

如果符合这个条件,可以申请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

29.退休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答:《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意见)》(苏劳社险〔2007〕24号)第十二条规定,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其中,45周岁前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工作的女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性参保人员、55周岁以上有养老保险关系的女性失业人员);

(二)按照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从事井下、高温、低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0.我很快就要到退休年龄了。我什么时候申请退休?需要哪些材料?

答:退休申请可以在达到退休年龄当月提交,也可以提前一个月提交。同时,办理退休时提供以下材料:员工档案、退休审批表、个人退休申请表(必须写明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的截止时间;本人签字并注明申请日期)、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1.身份证年龄立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出生日期不一致。我该怎么办?

答:根据《关于制止和纠正企业职工违反国家规定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以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相结合为依据。本人身份证与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详情可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政策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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