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中央发布的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规定了七种情况应当处置资产。来源:人民网原创稿件人民网北京10月9日电(记者王镇)据
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中央发布的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规定了七种情况应当处置资产。
来源:人民网原创稿件
人民网北京10月9日电(记者王镇)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制定发布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明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包括无偿划转、对外捐赠、转让、置换、报废、损失核销等。中央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处置国有资产。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应当分以下七种情况处置:①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者无法修复且无维护价值的;(2)涉及短缺等非正常损失;③已超过使用年限,不能满足现有工作需要;④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或损失;⑤因分立、合并、重组、撤销、变更隶属关系或调整部分职能和业务而转移的;⑥产权变动;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处置的其他情形。
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办法》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处置收入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扣除相关税费、资产评估费、拍卖佣金等费用后,及时上缴中央国库。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颁布的《国有资产处置条例》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495号)废止。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详细介绍,规定了资产处置的七种情况。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对您了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有所帮助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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