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账务处理的特殊应付款递延收入,账务处理的“实际”递延所得税资产由于企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容易产生相应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此,在
账务处理的特殊应付款递延收入,账务处理的“实际”递延所得税资产
由于企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容易产生相应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此,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应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如何区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下图所示:
所得税资产的递延 账务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信用:商誉
所得税费用
其他综合收益
资本公积(合并财务报表的评估减值)
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会计政策变更或前期差错更正)
[示例1]
企业A 2021年工资总额1200万元,计提职工教育经费100万元。以后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分析]
根据《财税〔2018〕5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教育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下年纳税年度扣除。
企业2021年职工教育费用可抵扣96万元,剩余4万元可结转以后年度抵扣,这样以后年度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为1万元(4×25%)。
借:递延万元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10000元。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特殊情况
企业的交易或事项不属于企业合并,且交易不影响会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交易中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导致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会计准则规定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
[案例2]
企业B在2021年发生了800万元的资本化研发支出,R&D项目在该年年底尚未完成。根据税法规定,资本化的开发支出的175%是计算摊销额的基础。
[分析]
企业B按会计准则资本化的开发支出为800万元,其计税依据为1400万元(800万× 175%)。该开发支出和初始确认时形成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因为这种差异不是企业合并引起的,同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它不是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
(1)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不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所得税费用/其他综合收益等。
贷款:递延所得税资产
(2)由于上述原因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后,如果根据新的环境和情况判断后续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暂时性差异,从而实现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则应相应恢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修行”递延的应付款递延收入和账务处理所得税资产的详细介绍。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希望了解递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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