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不包括,什么是格式条款

张强律师 法律头条 2022-10-31 15:35:26

导读:格式条款无效不包括,什么是格式条款什么是格式条款,什么情况下格式条款会被认定为无效?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赵方律师解释说。什么是格式条款,什么情况下格式条款会被认定为无效?一

格式条款无效不包括,什么是格式条款

什么是格式条款,什么情况下格式条款会被认定为无效?

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赵方律师解释说。

什么是格式条款,什么情况下格式条款会被认定为无效?

一、格式条款的含义

格式条款,又称标准条款、标准契约、格式契约、固定契约等。,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未经与对方协商,为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的。

二。格式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

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象,隐瞒真相,使另一方产生错误认识,并同意与之订立格式条款。合同是双方表示同意的法律行为。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格式条款成立。当一方欺诈或胁迫时,另一方难以表示真实意思,以欺诈或威胁手段订立的格式条款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当事人非法串通订立某格式条款,从而给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行为来掩盖其非法目的;或者他们从事的行为形式上合法,但内容上违法。这种行为也叫隐瞒。在这种行为的实施过程中,当事人的故意形式或行为并不是他们想要达到的目的,也不是他们的真实意愿,而只是希望通过这些形式和行为来掩盖和达到违法的目的。

4.损害公共利益。总结格式条款是基本原则之一。

因为社会公共利益是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双方在缔结格式条款时都必须遵守这一准则。任何格式条款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或者损害公民身体健康、毒害公民心灵、一定程度上坑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都是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即使双方同意,也是无效格式条款。

5.格式条款提供方放弃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比如某中介公司提供一份自制的格式条款的《XXX销售中介服务协议》,约定买受人未能成功签订买卖合同的,应当向中介公司支付总货款的2%作为违约金。这样的条款就是中介公司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的条款。所以这个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6.造成人身伤害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无效。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因此,法律不允许合同约定造成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以更好地保护人们的生命健康权,避免弱势一方在某些场合因为议价能力的巨大差异而接受这种条款。比如格式旅游合同中约定旅行社因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而受到人身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无效格式条款。

7.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在格式条款中约定,一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另一方财产损失的,如果该方不需要赔偿,免责条款无效。如果对方的财产损失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行为人主观过错程度较大,不能纵容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所以有此内容的免责条款无效。该条款旨在保护双方当事人中利益受损的一方。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法规包括当事人的缔约目的,违反法律法规格式条款的内容和形式。这里所说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第二,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格式条款无效不包括的情况,以及格式条款是什么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网络,希望大家知道格式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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