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工伤认标准和赔2022,2022版:工伤认流程和赔标准(1-10级,工业死亡)2022年1月17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其中城镇
工伤认标准和赔2022,2022版:工伤认流程和赔标准(1-10级,工业死亡)
2022年1月17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其中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
根据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一次性死亡抚恤金标准有了新的变化。现在在去年推送的文章基础上,补充了工伤治疗中的一些问题,供参考!
一个
提交申请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一)用人单位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鉴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交工伤证明申请的,在此期间产生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劳动者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注意: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
(三)申请期限超过一年的特殊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因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的原因超过工伤申请期限的,延误时间不计入工伤申请期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申请时间延误的,应当认定不属于员工或者其近亲属的责任:
(1)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
(三)属于用人单位的;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就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二
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工伤注册办法”的规定,应填写“工伤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和人事关系的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
社保部门受理多久?
社会行政部门收到工伤的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充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出具“工伤受理申请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驳回申请决定书”。
四
做工伤判定需要多长时间?
社会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保险社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工伤决定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送达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
工伤认定的前提不一定是劳动关系。
最高法院认为,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承认职工工伤,但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
最高法(2018)151号最高法行政裁定认为,存在违法分包或转包行为时,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发包人违法将承包的业务分包给不具备发包人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一旦发生工伤事故,非法分包或转包的雇主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六
拒绝接受工伤的结论怎么办?
或者职工的近亲属、用人单位对驳回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特别提醒: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是可选的,这里的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践中,有些单位为了拖延时间,通常选择先复议后诉讼,劳动者为了节省时间不要复议直接诉讼2。
七
工伤治疗计算标准
基于“工伤保险条例”和最新统计数据,总结出来供实践中参考。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并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其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残疾津贴标准如下:
一级残疾
我的工资x 27个月。
继发性残疾
我的工资x 25个月。
三级残疾
我的工资x 23个月。
四级残疾
我的工资x 21个月。
五级残疾
我的工资x 18个月。
六级残疾
我的工资x 16个月。
七级残疾
我的工资x 13个月。
八级残疾
我的工资x 11个月。
九级残疾
我的工资x 9个月。
10级残疾
我的工资x 7个月。
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被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按月发放,标准如下:
一级残疾
我的工资× 90%
继发性残疾
我的工资× 85%
三级残疾
我的工资× 80%
四级残疾
我的工资× 75%
五级残疾
我的工资× 70%
六级残疾
我的工资× 60%
描述:1)
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实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的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
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时支付。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两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般是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倍数计算的。
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找到(
江苏省的规定比较特殊。
,取额度标准,见下)。
示例:
广东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残疾人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五级残疾
我的工资x 10个月。
六级残疾
我的工资x 8个月。
七级残疾
我的工资x 6个月。
八级残疾
我的工资x 4个月。
九级残疾
我的工资x 2个月。
10级残疾
我的工资x 1个月。
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五级残疾
我的工资x 50个月。
六级残疾
我的工资x 40个月。
七级残疾
我的工资x 25个月。
八级残疾
我的工资x 15个月。
九级残疾
我的工资x 8个月。
10级残疾
我的工资x 4个月。
江苏的规定比较特殊。根据《江苏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采用标准的定额: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五级残疾
20万元
六级残疾
16万元
七级残疾
12万元
八级残疾
8万元
九级残疾
五万元
10级残疾
3万元
对工伤患职业病的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40%。
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五级残疾
9.5万元
六级残疾
85000元
七级残疾
45000元
八级残疾
35000元
九级残疾
两万五千元
10级残疾
一万五千元
江苏还特别规定工伤职工提出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终止劳动关系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按以下标准执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时间不足5年的,支付全额的80%;不足4年的,按60%全额支付;不足3年的,按全额支付40%;不足2年的,按全额的20%支付;不满1年的,支付全额的10%,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四。带薪停工期间工资
带薪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带薪停工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在实践中,主流的做法是按照工伤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来确定。
在带薪停工期间,加班工资是否计入原工资福利的计算,实践中有不同的做法。
比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的意见》(2018) VII。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伤带薪停工期间的工资按工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伤计算。
(包括加班费)
付钱。
上海高院民一庭([2014]15号)调查参考倾向认为,
原工资不应包括停工期间的加班费。
动词 (verb的缩写)带薪停工期间护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劳动者,在带薪停工期间需要照顾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单位不安排护理的,由单位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是怎么确定的?各地没有统一的做法。
比如《广东省保险条例工伤》规定工伤职工在带薪停工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没有派人来照顾它,
护理费按照当地护士同等护理水平的劳动报酬支付给工伤员工标准
。
不及物动词伤残评定后的护理费用
工伤职工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我完全不能照顾自己。
社会工资× 50%
大多数人生活不能自理。
社会工资× 40%
生活的一部分不能自理
社会工资× 30%
七、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食宿费。
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审批,职工工伤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由基金支付的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八。医药费
治疗费用工伤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目录及服务标准以外的医疗费用,由工伤员工或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各地做法不同,大部分地方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例如: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二)》
16.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工伤医疗费用超出社保基金报销目录范围该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工伤医疗费用超过社保基金报销目录范围的费用。
原则上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但超出目录范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批准或认可。
2016年深圳市社会保险纠纷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
三。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承担工伤实际医疗费用高于社保部门支付的事实。
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的,不予支持。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工伤康复费用
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工伤员工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十、辅助设备费
工伤员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可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辅助器具一般应限于日常生活和生产劳动所必需的,应采用国内市场流行的产品。工伤员工选择其他型号的产品,费用高于大众化的,由个人自行支付。
XI。工伤复发性治疗
工伤员工工伤病情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的,有权获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以及停工期间的已发工资。
十二。工伤死亡的治疗标准
2022年1月17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在居民收入方面,2021年
全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这个统计数据对工伤员工的一次性死亡补助有直接影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员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
描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当投保工伤保险而未投保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员工发生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因此,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获得三项费用,即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标准每年都会变,一般每年至少增加几万元。
公式: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412元。
因此,202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7412元×20 = 948240元。
因为“工伤保险条例”是全国统一实施的,2022年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全国统一的。标准是
48240元
比上年的876680元增加了71560元。这个标准没有地域之分,全国统一。
2.丧葬补助:
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这个标准每年也会有变化,每个地区标准都不一样。比如深圳去年社会平均工资11620元/月,丧葬补助69720元。
公式: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
3.供养亲属抚恤金: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老人或孤儿每月10%。受抚养亲属批准的抚恤金总额不应高于因工死亡工人的工资;
公式:配偶:死者工资×40%(按月支付);
其他亲属:死者工资×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儿:比上述多10%标准;
上述养老金之和应≤初次核定时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注:以上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法规和最新统计数据汇总而成。
来源:劳动法图书馆第一律师事务所
总结:以上内容是对工伤认标准和赔2022,2022版的详细介绍:工伤认流程和赔标准(1-10级,工亡)。文章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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