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月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近日,巴南区公安分局在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的指导下,成功破获一起以二手房交易为幌子的系列合同诈骗案件。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该诈骗团伙以“投资炒房”为名,与房产中介勾结,与卖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按正常流程支付首付款,办理银行按揭面签,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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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近日巴南区公安分局在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的指导下,成功破获以二手房交易为幌子实施合同诈骗的系列案件。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该诈骗团伙以“投资炒房”等名义,同房产中介人员串通,与卖房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按正常流程支付首付款,办理银行按揭面签,再将房屋过户到指定的“代持人”名下。
随后,团伙人员则不会将过户后的房产证拿去办理后续的银行按揭手续,而是将已过户的房产抵押给其他金融机构以获取贷款,最终所贷款项悉数转入了该团伙名下。
当卖房人催要剩余房款时,该团伙则以各种借口推脱敷衍,或仅支付少部分款项继续拖延时间,最终令卖房人无法及时获得全部房款。
由于过户后的房产已被抵押给金融机构等第三方,且“代持人”名下通常不会有其他足额资产,受害人对“代持人”进行民事诉讼,在胜诉后也存在着经济损失无法及时、足额追偿的风险。
目前,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重庆警方正在对此类案件受害人开展接报和登记工作,市民如遇到类似情况,可到涉案(事)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登记。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房屋买卖是大事,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务必注意:
一是在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时,要约定各环节的办结时限,明确买、卖、中介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要与买方和中介人员深入沟通,多渠道了其解背景情况,如察觉到交易中存在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咨询或举报;
三是在银行按揭面签审核通过或过户后,应直接向银行了解按揭贷款的进度情况,不宜过于轻信中介或代办人员反馈的按揭办理情况。
记者:周松
来源: 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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