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根据上述消息通知,现整理政策关于军官转业问题如下:最新政策关于军官转业问题:①自主择业年限及退休费计发基数:以前20周岁军龄至18周岁,本人申请,经组织批准,可选择自主择业方式安置。 其中,军龄19年和18年的自谋职业干部月退休费比例分别为79%。
转业政策,
根据上述文电通知,现整理有关军官转业的政策如下:
关于军官转业的最新政策:
①自主择业年限和退役金计发基数:
从以前的满20年军龄放宽到满18年,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批准,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其中,军龄满19年、18年自主择业干部的月退役金计发基数比例,分别按照79%、78%的标准执行。(满17年不足自主择业条件的军官可以选择写保证书预定满18年后自主择业。)
②计划分配略有微调:
担任师职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不超过53周岁(截止上年度12月31日),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接收安置师职转业干部任务较重的地区,实施指标控制。
③计划分配干部的安排去向
军官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其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可以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或者离异的,可在服役地安置;不符合到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和副省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④地方党政机关接收转业干部增编比例
对于地方党政机关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据小编了解以近三年各省(区、市)计划分配数的平均数作为改革期间计划分配基数,各省(区、市)在基数内安置仍按照计划分配的25%增加行政编制;高于基数部分则按照40%增加行政编制。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转业政策,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转业政策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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