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工地摔死赔了150万,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

张强律师 法律咨询 2023-02-24 02:47:25

导读:60岁工地摔死赔了150万,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法律分析: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1人死亡的,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

60岁工地摔死赔了150万,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

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最近不少朋友在找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的相关介绍,法律界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60岁工地摔死赔了150万:

法律分析: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1人死亡的,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一、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人死亡一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

3.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的。

2、安全事故死亡一人的刑事责任:

一、安全事故死亡一人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1、安全事故死亡一人的刑事责任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法律规定,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3人重伤、1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企业启动刑事调查,构成犯罪的,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有关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单位中对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负有职责义务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在主观心态上只能表现为过失。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针对60岁工地摔死赔了150万,死亡1人安全事故追责的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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