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杀人,孕妇在怀孕期间杀了丈夫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3-11 09:29:51

导读: 虽然怀孕了,但因为长期家暴,她无奈用老鼠药毒死了丈夫。 日前,王艳(化名)被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王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悉,被告人王艳,1988年出生,现住枣庄市中区。 2019年9月

孕妇杀人,孕妇在怀孕期间杀了丈夫

孕妇杀人,孕妇在怀孕期间杀了丈夫

虽然怀有身孕,但因长期遭受家暴,无奈用老鼠药毒杀丈夫。日前,由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王燕(化名)故意杀人案宣判,被告人王燕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悉,被告人王燕出生于1988年,目前居住在枣庄市市中区。2019年9月11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以枣市中检一部刑诉[2019]15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燕犯故意杀人罪,向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燕因长期受其丈夫孙某家暴而形成积怨,案发前购买老鼠药预谋杀死孙某,但因考虑孩子原因暂未实施。2019年7月7日晚,被害人孙某提出过夫妻生活,王燕以怀孕为由拒绝后遭到孙某殴打。

7月8日早晨,王燕在家中将事先准备好的老鼠药混入剩菜中,准备给孙某下班后食用,杀死孙某,逃至滕州躲藏。7月9日晚上,孙某因食用王燕投毒的剩菜中毒,被送往枣庄市立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经鉴定,孙某构成人体轻微伤。

据了解,王燕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赔偿被害人人民币8500元。9月27日,经山亭区人民医院检查,王燕现怀孕约四个半月。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燕故意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燕已着手实施犯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因被害人有严重过错,导致本案案发,应酌情对王燕从轻处罚。王燕认罪认罚,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其现正处于孕期,依法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王燕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秦政)

找记者、求报道、求帮助,各大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壹点情报站”,全省600多位主流媒体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我要报料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孕妇杀人,孕妇在怀孕期间杀了丈夫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孕妇杀人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