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税收政策,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税收政策,1、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2、资产所有权属在形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最近不少朋友在找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税收政策的相关介绍,法律界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税收政策:
1、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2、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变化的,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如没有特殊规定,划入方应按照上述规定,确认接受捐赠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需要;
3、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无偿划转可行性论证报告一般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被划转企业所处行业情况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规定;
2、被划转企业主业情况及与划入、划出方企业主业和发展规划的关系;
3、被划转企业的财务状况及或有负债情况;
4、被划转企业的人员情况。
法律依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
2、无偿划转国有资产的规定:
法律分析: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再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国有一人公司),可以作为划入方(划出方)。
国有一人公司作为划入方(划出方)的,无偿划转事项由董事会审议;不设董事会的,由股东作出书面决议,并加盖股东印章。国有独资企业产权拟无偿划转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一人公司持有的,企业应当依法改制为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
第二条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再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国有一人公司),可以作为划入方(划出方)。国有一人公司作为划入方(划出方)的,无偿划转事项由董事会审议;不设董事会的,由股东作出书面决议,并加盖股东印章。国有独资企业产权拟无偿划转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一人公司持有的,企业应当依法改制为公司。
第三条 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无偿划入(划出)企业国有产权的,适用本指引。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针对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税收政策,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税收政策的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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