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兵役法年龄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张强律师 法律咨询 2023-02-20 05:16:10

导读:中国兵役法年龄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三条“保卫祖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的规定,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

中国兵役法年龄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国兵役法,最近不少朋友在找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相关介绍,法律界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中国兵役法年龄是多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三条“保卫祖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的规定,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第三条反革命分子和依照法律在一定时期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封建地主、官僚资本家和其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都不得服兵役。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各军种组成。第五条兵役分现役和预备役。
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军人。第六条现役军人和预备役军人分军官、军士和兵。第七条军士和兵的现役期限规定如下:
(一)陆军、公安军的军士和兵服现役三年;
(二)空军、海岸守备部队、公安军舰艇中的军士和兵服现役四年;
(三)海军舰艇部队的军士和兵服现役五年。第八条自每年3月1日起到下一年2月底止,为征集年度。现役期限从征集年度下一年的3月1日算起。第九条根据军队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延长军士和兵的现役期限,但不得超过四个月;国防部有权将现役军人从这一军种调往另一军种,并随着改变他们服现役的期限。第十条服现役期满的军士,根据军队的需要和本人的自愿,可以超期服现役;超期服现役的期限,至少一年。第十一条军士和兵服预备役的期限到年满四十岁为止,期满后退役。第十二条国防部有权对受过医务、兽医和其他专门技术训练的女性公民进行预备役登记,必要时可以组织她们参加集训。
在战时可以征集受过上述训练的女性公民到军队中服役,也可以对条件适合的女性公民加以专门技术训练。第十三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国家行政机关都设立兵役委员会领导兵役工作。兵役委员会的组织和任务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都设立兵役局。兵役局是办理兵役工作的军事机构。
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人民委员会根据直辖市、县、自治县、市兵役委员会和兵役局的规定,办理兵役工作。第十五条在1954年11月1日以前自愿参军的军士和兵,应当根据国防部的命令,分期复员,转入预备役或者退役。国家按照他们服现役时间的长短,发给不同数量的生产资助金,并由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妥善安置,使他们各得其所。第二章征集第十六条在每年的6月30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第十七条在每年的6月30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6月30日以前按照直辖市、县、自治县、市兵役局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和初步体格检查。经兵役登记和初步体格检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兵役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八条全国每年需要征集服现役的人数、办法和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数,由国务院根据国家需要和各地情况规定;省、自治区分配给各县、自治县、市的人数,由省、自治区人民委员会规定。
自治州所属各县、自治县、市征集服现役的人数,由自治州人民委员会根据省、自治区分配给自治州的人数自行规定。第十九条全国的定期征集,在每年11月1日到下一年2月底的时间内进行。各地征集的日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役委员会规定。第二十条为了便于进行征集,全国以直辖市、县、自治县、市为征集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市兵役委员会可以按照需要在征集区内设立若干征集站。第二十一条宣布征集后,每一应征公民都须按照兵役局所规定的日期,在登记的征集区报到。应征公民如果需要改变征集区,应当在征集年度的7月31日以前办妥转移登记手续;7月31日以后,只限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才可以改变征集区:
(一)应征公民因公被调往另一征集区;
(二)应征公民随同全家迁往另一征集区。第二十二条在征集时,由兵役委员会组织当地的国家卫生机关,根据国防部规定的体格检查标准,对应征公民进行入伍体格检查。第二十三条应征公民因患病经检查证明暂时不能服现役时,可以缓征。第二十四条应征公民如果是维持他的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独子,经直辖市、县、自治县、市兵役委员会审查批准,在平时可以免服现役,但上述免服现役的条件改变时,自应征时起的五年内,仍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2、我国现行的兵役制度是什么?:

法律分析:我国兵役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

第五条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经过登记,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针对中国兵役法年龄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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