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绝对权和相对权的区别,什么是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的权利,即除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均对权利人承担义务。如物权关系中,物权人之外的一切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行使对物的支配权利。属于绝对权的还包括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相对权是指其效力仅仅及于特定相对方当事人
绝对权和相对权,最近不少朋友在找什么是绝对权和相对权的相关介绍,法律界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绝对权和相对权的区别:
绝对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的权利,即除权利主体之外的任何人均对权利人承担义务。如物权关系中,物权人之外的一切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行使对物的支配权利。属于绝对权的还包括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
相对权是指其效力仅仅及于特定相对方当事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相对权。
根据民事权利效力所涉及的范围,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扩展资料: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权利实现的方式不同。绝对权,是指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即可实现,并可以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相对权,是指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为才能实现,只能对抗特定的人的权利。
(2)权利内容之法律上所对抗的人范围不同。绝对权是对抗一般人之权利,而相对权为对抗特定人之权利。
(3)权利适用领域不同。绝对权指对于一般人请求不作为的权利,如人格权、身份权、物权等。相对权指对于特定人请求其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债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相对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绝对权
2、绝对权与相对权 请举例子说明:
1、绝对权:
例如人身权、名誉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所有权的实现不须他人的积极帮助,仅凭所有人支配财产的行为即可。
2、相对权:
例如债权、请求权、质押权等,只是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他人无关。债权必须依赖于债务人履行债务(交付货物、支付金钱、提供服务等)的行为才能实现。
扩展资料:
绝对权的实现一般无须他人的积极行为,其权利仅凭权利人自己的行为即可实现,因此绝对权的义务主体只承担消极的不作为义务。相对权的义务主体为特定的相对方当事人,即受相对权约束的仅仅是特定的义务主体。
相对权的实现则一般必须依赖于义务主体的积极的活动(称之为“作为”),故其义务主体的义务主要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义务。相对权如果遭受义务人之外的其他人的侵犯,权利人同样有权请求侵害人赔偿损失。所以相对权在特定情况下对于义务人之外的人也具有约束力。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针对绝对权和相对权的区别,什么是绝对权和相对权的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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