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利息的最新规定,逾期利息的法律规定, 一、逾期利息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
逾期付款利息的最新规定,最近不少朋友在找逾期利息的法律规定的相关介绍,法律界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利息的最新规定:
一、逾期利息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逾期利息的起算时间
逾期付款利息自债务人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后又给予一定期限的,经权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合理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合同法》第207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逾期付款违约金最新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及其修改批复(法释[2000]34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降低存、贷款利率的通知》(1999年6月10日)第六条的规定,金融机构逾期贷款利率降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折年率为7.56%)。因此,此阶段审理案件涉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其计算标准均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
一、1999年6月10日~2004年1月1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为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
二、2004年1月1日以后的逾期贷款利率作了修改。
2003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其中第三条将逾期贷款利率(罚息利率)由现行的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修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该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针对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利息的最新规定,逾期利息的法律规定的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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