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宅基地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

张强律师 法律咨询 2023-02-18 04:01:37

导读:一户一宅基地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一户一宅”政策主要指的是限定面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一、 宅基地的概念1、概念:集体所有、成员使用、无偿取得、长期占有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

一户一宅基地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

一户一宅基地政策,最近不少朋友在找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的相关介绍,法律界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一户一宅基地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一户一宅”政策主要指的是限定面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一、 宅基地的概念
1、概念:集体所有、成员使用、无偿取得、长期占有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生产队)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
2、宅基地如何申请流程: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批。
二、宅基地能否继承问题
解析: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法定程序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另行安排。
“一户多宅”合法情况:
1、继承:房屋作为农户的私产是可以继承的,加之“地随房走”的原则,因继承农房占有宅基地而形成的一户多宅,可以进行确权。
2、买卖:在同一个村集体内进行宅基地合法买卖,注意签订购买合同和产权的过户,在没有分户之前的一户多宅也应当予以确权登记。
3、政策原因:参军入伍、外地上大学迁回农村需要宅基地。
4、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
5、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而另行建房。
三、宅基地如何流转、收回
解析:规划管控、内部流转
1、城镇居民严禁到农村购置宅基地
2、哪些情况下可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村里人进城宅基地上房屋闲置两年没有修复。
第二:城里人进村房屋不能翻建重建,房屋一旦倒塌,宅基地也将被收回。
第三:因房屋继承而导致的宅基地收回情况:房屋无人继承,城镇居民继承房屋,一旦房屋倒塌,宅基地将被收回。
第四:乱占耕地建造房屋。
3、宅基地利用: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发展农产品冷链,进行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
4、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方式:转让(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和出租(最长租赁期限为20年)
四、权属纠纷如何处理
解析:先协调处理、先行复议、复议后起诉涉及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第一步:先协商。
第二步:协商不成,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规定,对侵犯自然资源(宅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行为的是实行先行复议原则,即对行政机关处理结果不服的,应先行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才能起诉。
第四步:宅基地纠纷还可通过人民调解解决。
在当前的农村宅基地改革之中,国家正在严格加强农村宅基地的管控,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新版《土地管理法》的实施,农村宅基地将会面临“三不批”、“四禁止”!
“三不批”
1.不满足一户一宅条件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对“一户多宅”问题进行清理,从而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规定,保障农村宅基地资源能够得到有效合理的使用,所以现阶段如果农村居民不满足一户一宅条件,想要申请宅基地修建住房,将不予批准!
2.将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有偿退出等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现阶段很多农村居民都将农村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有偿退出,而根据新版《土地管理法》规定,将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有偿退出的人,申请宅基地将不予批准!
3.非农村集体成员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只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才有资格才能够申请宅基地宅基地,所以依据此项规定,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包括将户口迁出农村集体的人),在农村申请宅基地都将不会予以批准!
“四禁止”
2021年国家就明确指出要在当前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之中,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以下四类行为将会被禁止!
1.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通过宅基地流转能够有效提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效率,盘活农村闲置资产,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但是推动农村宅基地流转是以农村居民自愿为原则,然而许多农村地区却强行要求农村居民流转宅基地,甚至不过农村居民的意愿,强行推动农村宅基地流转,对于这一类行为,国家也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也明确禁止违背农村居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
2.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为了提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效率,加强对农村宅基地资源的保护,国家也正在推动农村宅基地的清理整治,对农村居民违规违法获得的宅基地以及长期闲置的宅基地进行收回处理,不过在此项过程中,农村居民需要注意自己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国家也明确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
3.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推动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是当前农村居民重要的改革政策之一,为了免除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国家在宅基地改革之中也明确指出要保护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的合法耕地和宅基地权益,禁止以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4.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2021年国家正在逐步推动村庄规划、合村并镇等工作的开展,同时国家也还在深入推动易地扶贫搬迁改革工作,而这些改革都需要农村居民实现搬迁退出原有的宅基地,不过在此改革之中,国家也明确禁止强迫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要尊重农村居民的意愿、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权益,合理的推动合村并镇等改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2、国家一户一宅政策:

一户一宅政策细则: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准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3、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
4、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5、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处置;
6、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可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实施一户一宅目的是什么?
1、新生儿分到地
农村一户多宅的现象非常多,这也就意味着大量的农村土地集中在少数人的手中,容易导致很多本该分到土地的新生儿无地可批,要知道土地是有限的,可是人是一直会有的。因此整治一户多宅,严格实行一户一宅势在必行。
2、防止非法买卖
农村要是一户多宅,那么有些人会把多余的宅基地非法转卖给集体外的人,而宅基地不具有商业性质,村民只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无权出售自己的宅基地。为了保证宅基地的合法性,才进行“一户一宅”的限制。
3、保护基本农田
我国农用地现状严峻,而农村很多一户多宅都是占用耕地等农用地建房,因此为了强化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规范土地使用,保护基本农田,保障全国人民的长远生计,国家实施农村一户一宅。
农村一户一宅多余宅基地怎么办?
1、退出补偿
对于合法的一户多宅情况,主要包括合法继承、内部成员合法获取等,这类宅基地在农民自愿情况下,可以选择退出多余宅基地,那么是可以获得国家一定宅基地退出补偿。
2、拆除处理
如果是建新房未拆老房的,强制占用宅基地,欺骗获取宅基地建房的,合法继承后未经批准新建或改建的,这几类宅基地将会进行拆除处理。
3、缴纳税费
对于一户多宅处理办法,各个省份政策有所差异,目前部分地区试行了有偿使用制度,也就是通过缴纳超占宅基地面积税费,进行有偿使用。
4、退还集体
一户多宅情况的,可以主动将宅基地面积退还村集体,或者是将多出的宅基地转让给同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们。
5、其它处理
要是古建筑、文物等具有历史价值的,或者拆除后影响安全的,会进行暂时保留处理方法。农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进行分配,要是符合分户条件,可以分户将其合法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针对一户一宅基地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的详细介绍,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