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张强律师 法律知识 2022-09-21 12:05:27

导读: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在当地打114查询1、购买、建 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 效提取凭证。2、离休、 退休的持 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在当地打114查询

1、购买、建 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 效提取凭证。

2、离休、 退休的持 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扩展资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焦作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吗?户籍在焦作辖区内的,在异地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焦作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住房公积金无贷款证明,向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焦作公积金异地买房是否可以的知识,跟着法律界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开展异地贷款业务

户籍在焦作辖区内的,在异地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焦作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住房公积金无贷款证明,向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开展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对曾经在异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由于工作调动等原因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转移到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连续计算。因工作调动中断缴存未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视为连续缴存。

多种还贷款办法

为切实减轻职工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压力,增加借款职工个人可支配资金,将原来的1种逐月冲还贷款办法调整为5种:1.住房公积金账户逐月冲还本息;2.单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逐月冲还本息;3.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逐月冲还本息;4.住房公积金账户附加银行账户逐月冲还本息;5.银行账户附加住房公积金账户逐月冲还本息。

法律界网提示:焦作公积金异地买房可以吗?可以,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使用公积金异地买房,扩大了公积金的使用率,并且运用更加灵活,是有利于人们的政策。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法律界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焦作市住房公积金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