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买房过程中的困难很多,而且相对于各种质量问题来说,集资的麻烦其实是相当头疼的。 烦恼主要包括:1。设计不合理导致公摊面积过高,套管内实际使用面积过小;2.精装房的精装费一般是按建筑面积算的,但只是在装修套内,平白无故多了一笔钱;3.公摊面积公示不透明,部分购房者知情权受损。 但是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哪年废止的
买房过程中的困难不少,而相较于各类质量问题,公摊的麻烦其实也颇为令人头疼。
主要麻烦包括:1、设计不合理,导致公摊面积过高,套内的实际使用面积太小;2、精装房的精装费一般按建筑面积算,然而只是装修套内,平白无故多出了一笔钱;3、公摊面积公示不透明,部分购房者知情权受损。
而我国现在可能也是
全世界仅有的买房算公摊
的国家了(另外,公摊这东西最早是从香港学的,不过后面人家又取消了)不过,我国内地的
重庆与北京,卖房按套内面积计价
,已有十来年了。重庆,早在
2002年6月
就通过了《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要求:商品房销售以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而北京,在
2003年
开始执行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中就明确,预售商品住宅实行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在2008年修订时,则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房转让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这也给购房者带来了诸多好处,不仅公摊面积透明,能买的更放心,而且精装房的精装售价也按套内面积计价,实实在在的省了一笔钱(不过物业费、保暖费还是按建筑面积计算)。
如下图可以看到,重庆在对外公布销售信息时,都包含了套内面积、与套内面积均价,一目了然(其他城市,有时候到签购房合同时才会知道确切的公摊面积)。
而且,户型图不仅标注了房间尺寸,还载明了套内面积(现在有很多项目的户型图连尺寸都不标注了,挺闹心的)。
那么,全国统一按套内面积计价,
何时能够推广呢
?其实,
早在2019年
,住建部就发布了《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到了应按套内使用面积来交易,不过,征求意见后,就
没有下文了
。
不过,重庆与北京,早在十多年前就已落实了这件事,可见,取消公摊,按套内计价本身并不难,难的只是不想作为罢了。
#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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