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保险市场乱象,不仅仅是从业人员的问题,跟客户关系也大。之所以谈论标题这件事,完全是因为,最近我的小伙伴,有客户找他返佣,他拒绝了,然后客户也拒绝了他。(为什么,客户就这样现实,你清
保险市场乱象,不仅仅是从业人员的问题,跟客户关系也大。之所以谈论标题这件事,完全是因为,最近我的小伙伴,有客户找他返佣,他拒绝了,然后客户也拒绝了他。(为什么,客户就这样现实,你清楚你得到什么,将要失去什么嘛?)这件事,对我触动还是有的,毕竟曾经的我也同样经历过。返佣,这件事我还是理解客户的,毕竟每个人买东西都是希望有优惠嘛。但是保险属于特殊商品,不是一锤子的买卖。你有想过,返佣带来的诸多问题嘛。业务员,天天编造各种假新闻,天天搞稀缺,退市,停售,你知道他们为了赚钱,有些人已经没有底线,当然这些都是套路,都是为了能生存下去,他们从不为提高专业而努力。如果客户仅仅在乎返佣,那么坚守专业与服务的人都要怀疑人生了!保险行业一年期人才流失率,接近90%,赚不到钱是主要原因,而返佣算其中一个。返佣的危害,我就简单讲讲(个人观点)法律层面:保险法第116条第四点,返佣本身这件事有规定都是违法的,如果有同业举报我们是会被禁入保险行业,更有甚者可能永久禁入金融行业。(毕竟行业竞争激烈,恶性竞争时常发生(相互伤害,你说他们公司差,他说你们公司产品坑),个人被人举报也是有可能的)。如果因为返佣这件事,服务您的从业人员被迫离开,不能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我相信您肯定也不希望看到吧,毕竟孤儿单,一直都是保险公司的诟病。实务层面:第一:因为考虑到您的返佣,有可能从业人员给你的商品就是贵的产品,不合适的产品,为了自己的生存,直接忽略你的需求,这一点肯定没人愿意。第二:一般客户买保险都是缴费几十年,交的钱一般都是十几万到几十万,甚至百万千万,你会为了那几百上千的佣金让自己的终身服务打折扣吗?(虽然保险权益不会受到影响),你拿走了别人的劳动所得,谁愿意真心服务你(如果你的工资收入被领导克扣,我相信你也不愿意,而且工作积极性也会收到影响,对吧?)。当你以后咨询卖你保单的人员时,他都可能不是真心实意的服务,你也别怪他。第三:保险行业本身是没有任何底薪的,生活中的各项支出,都要靠努力付出才可能有收获,如果每个人都给客户优惠,返佣,那从业人员肯定是赚不到钱的,如果一个行业赚不到钱,可能今天来,明天就要离开这个行业。如果这样,那谁愿意做好服务,谁愿意来服务客户(都想着赚快钱,欺骗,忽悠不知道又要多多少,毕竟可能进来来明天就走,那何必今天花时间花钱做好服务)。【拓展资料】我想你买保险肯定希望终身有保障而且还有更好的后续增值服务吧!当然如果是你努力工作,真诚付出,工作的劳动所得被别人拿走你愿意嘛?第四:其实相比几十年的保费支出,那点钱,作为客户的你们真心不缺的。返佣的本质:如果有人同意返佣,你想过是为什么嘛?第一,为了生存。因为各家保险公司都有业绩指标的,如果业绩没有完成也要被迫离开,能返佣,也仅仅是无奈的选择,但是短暂的留下,也不会持久,离开只是时间问题。第二,为了赚钱。想着返佣,能成交,自己或多或少也能赚一些。但是,本质上是因为不够专业,无知的表现,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后续为了服务,为了工作要支出多少。为了生存为了客户必须要做的工作:参加讲座,购买书籍学习,专业仅仅是一个基础;各种展业,要找你们啊,也要成本,返佣导致赚的钱远远不够支出,离开也仅仅是时间问题)。总结:其实每次跟客户签下保单合同,拿到的劳动报酬真的没多少。毕竟行业本身就是完全无底薪,但是我们却要提供很多有价值的增值服务。第一:看似我们给你推荐的是一个险种一款或两款产品,但是这款产品的出现,也是我们经过千挑万选的,不是简简单单就出现在你的方案中。因为这些产品的嫁接都是根据您的个人或者家庭情况,做出的优先级选择。方案本身就拥有了更好的保险责任,更实惠的价格,简单一句就是合适且不贵。第二:你的保费支出,我们就已经帮您省下了不知道多少倍于返佣的钱,其价值也远远高于我们自己的收入,你还不满意吗?第三:您通过我们投保,还将获得保证书(如果一切正常承保,有理赔纠纷,我们将负责律师选聘,仲裁费,律师酬金,执行规费等费用,让你的保险多一份保险),第四:您也将获得参与公司高品质的财经讲座机会,从业人员的专业咨询服务 ,毕竟加保或者保单整理,保险咨询,都是专业活儿。第五:协助理赔(那些赔,怎么赔)加保方案设计(让你知道风险缺口在哪里,怎么补,补多少)保单整理(让你清楚,保单中的各个保险责任,理清理赔流程)保险产品咨询(我帮你货比三家)解决财富保全,增值、分配问题(避免财富分割导致财富缩水、让钱不变少,减少应税资产,做到节税,用最好的规划,让保全的资产确定增值)。我想这些服务都完全无法用金钱衡量的,而这一切也都能体现了我们作为专业经纪人,确实是站在客户角度,为客户着想,服务客户。这也是从业人员的服务宗旨,但是作为客户,你有为我们或者间接为您自己的未来服务想过嘛?说到底:你是在乎现在我返还给你多少,还是在乎一辈子的专业服务与附加价值。找到专业且认可的人,就别悄悄伤害他脆弱的心灵——你为他考虑,他就为你考虑。我一直践行的就是真诚沟通,互利共赢。返佣是什么意思
各地居间人返佣比例规定
目前,法律暂未规定居间人返佣比例规定,但居间人的返佣比例,需要符合一定的行情。
关于居间人的报酬
(1)报酬支付的前提,须是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
委托人支付报酬是以居间人已为委托人提供了订约机会或经介绍完成了居间活动,并促成了合同的成立为前提条件。所谓促成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合法、有效的成立,如果所促成的合同属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不能视为促成合同成立,居间人仍不能请求支付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可以按照居间合同约定向委托人请求支付报酬。这是居间人的主权权利。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61条规定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则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由于居间合同可以随时终止,有时不免会发生委托人为了逃避支付报酬的义务,故意拒绝居间人已经完成了的中介服务,而后再与因中介而认识的第三人订立合同。就此情况,居间人并不因此而丧失报酬的请求权,因为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是以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前提,而不是以该合同是否得到履行为要件。
(2)受益的当事人平均负担报酬的义务
支付报酬以居间事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标准。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向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而不与其相对人发生关系,因此,居间人的报酬,应当由委托人给付。在媒介居间合同中,居间人不仅向委托人提供报告订约机会,而且还要找第三人促成合同订立,
由于有了居间人的中介活动,使得委托人与第三人双方发生了法律关系,委托人与第三人都因此而受益,因此,一般情况下,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另有习惯外,居间人的报酬原则上应由因媒介居间而订立合同的委托人与第三人双方平均负担。
报酬支付的前提,须是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法律界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总结:以上内容就是对于返佣,返佣是什么意思的详细介绍,文章内容部分转载自互联网,希望对您了解返佣有帮助和参考的价值。
版权声明
本站搜集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